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资讯】大冶财务会计考证出纳做账实操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4/21 10:04:47 更新时间:2023/4/21 20:34:19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机构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系统、便捷的财经知识产品与服务,帮助万千企业系统提升财务运作水平,也为百万学员提供学习深造、求职、创业、职业晋升、人脉拓展的机会和舞台。
  专注会计培训,常年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等各类财会考试培训。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只有两门——《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门科目的考题都为客观题,分为四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其中,《初级会计实务》主要是考查文字记忆性内容和计算性内容,相对经济法来说难度偏大,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不少考生都觉得这门科目比较难。
而《经济法基础》科目相对而言没有实务难,考点基础性强,多是需要考生理解和记忆的内容,要求考生在备考的时候强化记忆。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
《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

特色优势
核心课程:
1、重视考纲内容
考试范围也在考纲所规定的范围里面,因此,大家一定要重视考试大纲的内容。尤其是在备考冲刺阶段,我们除了要刷题以外,还应及时回顾考试大纲,建议对照一下自己的复习情况,看看有没有遗漏的知识点。
此外,考试大纲上罗列的通常都是比较重要的知识点,建议大家借助思维导图等方式梳理每一章的知识结构。
2、重视教材知识
虽然初级会计考试范围广,涉及到比较多的知识点,但是考试的题目都是源于教材的,基本上很少会出现偏题和难题。因此,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一定要重视教材的学习,尤其是在备考的后期,更是不能忽视教材的重要性。
建议大家根据知识框架去整理教材中对应的知识点,帮助自己熟悉考试重难点,这样在考试时才能应付自如。至于那些易错、易混的知识点以及自己比较薄弱的地方,可以通过做题来进行巩固。
3、善于利用网课学习
网课学习是个不错的备考方式,对于备考时间不足、学习基础较薄弱以及学习自制力较差的考生,可以通过网课学习来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
课程优势:
1、亲自讲授会计理论,通俗易懂、课常气氛异常活跃,让学员入门。
2、考证专家出题,围绕教材。
3、会计培训质量保证,班主任负责制,全方面督促学习、紧跟考试。
4、连锁校区,滚动开课、就近入学,随到随学。

行业趋势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会计工作内容也是在不断的更新和完善。三百六十五行,每一个行业都离不开会计工作。不同行业针对会计的工作内容来看,都会稍有差异。所以我们要想在这个行业里创造自己的奇迹,首先就要精通这个行业会计的各种变化以及与这个行业相关联的各方面知识。

学会计的好处:

  1、越老越值钱。会计工作专业性强,年龄越大业务水平越高,工资待遇会更高。

  2、工作稳定。因为财务是公司的商业秘密,任何单位都希望会计人员的变动少一些,所以一般情况下老板不会炒会计。

  3、工作轻松。大多数时间坐办公室,不要风吹日晒。不要干体力活,只要动动脑子,动动键盘,非常轻松。基本上不用加班,如果只干财务工作,可以下班就回家做饭带小孩。双休,可以带小孩出去玩。

  4、工作重要,在单位会受到人们的尊重。和老板的沟通比较多,有事好商量。

  5、发展空间大。只要努力,完全可能发展到很高有水平。一般会计员月工资2、3千左右,但财务经理工资可以达到几万甚至十几万。关键是看个人能力。

  6、对外表要求不高。主要是对专业和品德的要求比较高。不是很漂亮的只要基本素质高,品德好,都会得到尊重。

  7、门槛较低。没有任何限制。任何的人都可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拿到从业资格证就可以进了会计行业的门槛。

  8、从业资格全国通用,即使工作调转也无妨。

  9、学会计对自己未来创业将会非常有利的。学点会计知识,懂得理财,更是终身受益。
  学习效果:

  1、能够整理原始票据,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结账,出报表,纳税申报,全面熟知账务工作流程及细节处理。

  2、体验真实工作,短期内达到多年实际工作经验,从业无忧!

  就业方向:会计,出纳,财务,主管

  教学承诺:免费试听,推荐工作

开班日程:白班、晚班、周末班学习,常年循环授课,随到随学,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班火热报名中

学习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管辖
【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章总论第三单元民事诉讼内容。
【知识点】:诉讼管辖
诉讼管辖(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1)“原告就被告”原则
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就被告”原则的例外:
①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不在地球);
②对不在全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不在全国);
③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不在“外面”)。
【提示】上述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①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②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提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知识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
①年限平均法
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年)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
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或: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年)=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年)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大冶初级会计师培训
大冶会计初级职称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