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 西宁初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西宁培训网 | 西宁初级会计师培训

【资讯】西宁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班 就要开学了吗

发布时间:2024/4/11 17:29:59 更新时间:2024/4/11 17:29:59
责任编辑:西宁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西宁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班,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西宁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班”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西宁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班》由西宁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西宁,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西宁区域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西宁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班》!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2005年北京环球卓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次年创办所分校,累积四年教育经验,在2009年“优路教育”诞生了!创立者赋予优路教育“让学习更有效,更有价值”的教育使命,敦促优路教育不断成长,给信任优路教育的学员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优路教育涵盖工程、教师、财经三重领域,为学员提供准入类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教学过程中积极融入科技创新元素,改进优化优路教育的教学模式,同时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学员们提供优质个性化的“一站式”服务。

师资力量
彭老师: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会计教研主任、会计考试培训专家,多年会计职称考试培训经验。理论知识扎实、授课方式多样,讲课通俗易懂、条理清晰,轻松幽默,将重难点内容化在课堂的氛围中,让学员轻松掌握。能更好地帮助学员掌握考点,深受喜爱。
郭老师:全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国内著名注册会计师、会计职称考试培训专家,北京市高自考会计专业阅卷组组长。从事财务会计相关教学培训工作三十余年,培训足迹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主编了大量财务会计方面的教材、工具书、辅导书。拥有极其丰富的授课经验,课程直击考点,讲授脉络清晰,语言干脆利落,讲解声情并茂,激情四射;惯于紧贴政策脉搏,紧随考试动态,善于拓展延伸,引导学员在斗志昂扬中将考点各个击破。

课程介绍
高效通关班保障服务:
1.高清大屏课件,支持在线下载
2.APP学员中心专业问题答疑
3.专业老师学习进度及时提醒及督促
4.初级会计师手机题库训练
5.考试不过科目,退还50%学费或下一年免费重读。
习题精讲:
精选试题详细讲解,演示解题过程,提炼解题技巧,剖析命题人思路,准确把握题目涉及的知识点。

开课安排
高效通关班:
经济法单科750元,会计实务单科750元;
全科1280元。
签约通关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价格:单科1280元,全科1980元。

特色优势
优路教育在全国多个城市都设有校区,师资力量强大,教学内容丰富。初级会计师的培训班学习内容针对学生需求,有不同的内容,学生可选择适合自己的。
多平台听课:
手机APP、平板、电脑无缝衔接,可离线观看,录播自由安排学习时间,直播及时答疑解惑;搭配电子讲义,轻松学习。

行业趋势
  成为企业的新用人标准
  在会计从业资格证被“取消”之前,许多用人单位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作为财务人员的招聘要求。随着这一证书的取消,企业为衡量求职者从业技能,自然会将水平评价类证书作为招聘限制。而初级会计职称作为初级的水平评价证书,也成为企业的新用人标准。
  学习效果:

  1、能够整理原始票据,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结账,出报表,纳税申报,全面熟知账务工作流程及细节处理。

  2、体验真实工作,短期内达到多年实际工作经验,从业无忧!

  就业方向:会计,出纳,财务,主管

  教学承诺:免费试听,推荐工作

开班日程:白班、晚班、周末班学习,常年循环授课,随到随学,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班火热报名中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劳务报酬所得
【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
1.征税范围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内容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等。
(2)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辨析
个人收入名目:
营销业绩奖励:
情形:
对雇员进行奖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
对非雇员进行奖励: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
董事费、监事费收入
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
不在该公司任职、受雇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
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1)律师事务所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兼职律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
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
个人保险代理人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2017年新增):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
(4)有关证券经纪人、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①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目前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2017年新增)
2.税率
(1)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加成征税采取超额累进办法。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3.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次算,每次收入的确定规则:
①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应纳税额
①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②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加成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应纳税所得额
①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提问题要一个一个地提,千万不能急于求成,会计业务方面,将会计原理联系工作实际,明白会计账户、会计科目和借贷关系等基础知识,学习《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一般核算方法,根据你单位的实际情况,学习好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准则,学习会计业务,应当从出纳工作开始,逐步了解和掌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情况,从原始凭证开始,逐步弄清楚原始凭证的种类、用途、是否合法有效等,学会根据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当然,会计分录是根本,学会记账,首先要了解会计帐簿的分类,如:总帐、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了解会计报表,其数据与会计帐簿数据的对应关系,了解当地的经济政策,及其对你单位的影响。
还要学好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常用税种的相关规定和常识。

西宁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2024/4/11学习专题)
  •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024/4/11学习专题)
  • 会计师主要职务是查账目,设计会计制度等。 (2024/4/11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熟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无形资产的内容、其他资产的核算。 (2024/4/11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非流动资产又可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4/4/11学习专题)
  • 会计师是企业、机关中会计人员的职务名称之一。 (2024/4/11学习专题)
  • 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 (2024/4/11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024/4/11学习专题)
  • 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024/4/11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现金的账务处理: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总账和现金日记账。 (2024/4/11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