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 > 初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 运城初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运城培训网 | 运城初级会计师培训

【资讯】运城助理会计师培训机构 报名比较靠谱

发布时间:2023/7/30 12:59:48 更新时间:2023/7/30 12:59:48
责任编辑:运城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运城助理会计师培训机构,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运城助理会计师培训机构”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运城助理会计师培训机构》由运城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运城,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运城区域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运城助理会计师培训机构》!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师资力量
王老师:曾在多家培训机构担任讲师,有丰富的授课经验,擅长讲授会计从业、会计初级职称等课程。授课逻辑严密,逻辑强大,基础知识扎实,讲课脉络清晰,谈吐风趣幽默,课堂上极具亲和力和感染力,善于通过系统化的内容梳理帮助学员打造扎实的会计基础,深受学员喜爱。
卢老师:国际注册高级人力资源咨询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心理咨询师、省级考评员、“最受欢迎培训老师”“金牌培训师”擅长以树状记忆链、理解性记忆、关键词记忆、数字记忆、对比记忆,重难点突出,扩宽实战。

课程介绍
实操课程:
从业务技能到纳税申报,结合纳税实操软件讲解会计实操,结合Excel办公技能讲解基础功能设置、财务常用公式设置等。
系统精讲:
紧扣考试大纲,按照教材顺序精细化剖析知识点,配合经典题型,全面夯实基础,构建知识体系。

开课安排
职岗双证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会计实操课。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实操演练指南。
价格:3980元。
高效通关班:
经济法单科750元,会计实务单科750元;
全科1280元。

特色优势
优路教育的初级会计师培训师资力量强大,众多名师由名校毕业,有硕士以上学历。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上课风格多样,让学生学习变得不再枯燥。
交流平台:
微信公众号、微信/QQ答疑群,及时掌握考试政策,领取备考资料,获知优惠活动,分享备考经验。

行业趋势
  我国财务人员需求量大,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是财务人员需求的中坚力量。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优秀的财务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基本财务素养,如何体现素养,就需要财务证书傍身了。在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取消之后,会计初级证书将成为新的宠儿,做为会计行业的门槛,势必会引起从业人员的重视!同样也成为用人单位作为衡量员工能力的重要证书之一。
  课程优势:

  1、企业财务经理亲自讲授,手把手教,把企业的财务原汁原味搬到课堂,企业如何做,老师就如何教

  2、从出纳到会计,从一般会计到会计精英等多岗位、多角色训练,从商业到工业、从广告业到连锁店铺、医、施工、多行业的全盘仿真摸拟实战训练

  3、本课程涵盖新手会计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将会计职场新人顺利引渡到成功的彼岸

  4、强调会计自已动手,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重点培训学员动手能力、领悟能力、学习能力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学习内容:
1、《初级会计实务》:收入、利润、费用、财务报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全国补助收入、应付职工薪酬、财务管理基础、财务指标分析、投资性房地产、应收及预付款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2、《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等课程特色:
1、聚焦考点,精辟讲授教材精髓逐题解析历年真题中传递的"通关密码"
2、案例解析,考点串联思维导图式考点梳理。
3、助你顺利提升会计行业资历晋级行业高峰。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预习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考点4】劳动合同的解除
1.协商解除(意定解除)
(1)劳动者主动辞职:与单位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提示】双方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请求权,均可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但由劳动者主动提出则无经济补偿。
2.法定解除
【提示】本考点内容较多请同学们在理解的基础上,把握住细节。
▲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即可,不一定以书面形式,正式员工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注意2】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无补偿,且程序必须合法,否则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注意1】上述7条的显著特征是用人单位有过错,但该过错并未危及到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则劳动者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合同无提前义务。
【注意2】由于用人单位过错在先,因此应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3)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理解】当人身权与财产权同时受到侵害,法律优先保护人身权,上述情况劳动者无需履行告知义务,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不得以“代通知金”替代补偿金。
(2)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
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劳动者有过错的:
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⑤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1】在试用期间劳动者不想干了须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想用了,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2】除试用期外,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过错在先。
【注意3】上述情形无需支付补偿。
(3)“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注意】经济性裁员,必须为经济原因,且满足法定条件,并给与经济补偿。
【特别注意】上述合同解除的内容,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依据理由及执行程序上都必须合法。

运城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1951年10月24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了《核定会计师管理规则》。 (2023/7/30学习专题)
  • 《会计师法》和《会计师检核办法》,对会计师资格的取得,都作了规定。 (2023/7/30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掌握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的核算。 (2023/7/30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 (2023/7/30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 (2023/7/30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按其流动性不同,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2023/7/30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存货的内容: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 (2023/7/30学习专题)
  • 初级资格证考试内容有《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 (2023/7/30学习专题)
  • 在全国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2023/7/30学习专题)
  • 《初级会计实务》基本要求:了解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的确定。 (2023/7/30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