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哪间会计初级职称培训学校比较正规,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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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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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
优路教育,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公司,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师资力量
- 冯老师:高校优秀教师,南开大学硕士,“梦想成真”系列丛书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经典题解》及《初级会计实务冲刺通关必刷8套模拟试卷》主编。听冯老师的课程,总结起来就是:好课、好看、好听,会计圈当之无愧的“三好老师”。
崔老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专业。曾任职于国内某大型教育培训机构学术主管及会计类、税务类、经济类课程讲师。从事培训教学多年,授课思路清晰,激情澎湃,重难点明确;辅导切中要害,命题准确。
-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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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门导学:
专为0基础或基础薄弱的考生量身打造。掌握考试政策、教材基本框架,合理规划2020复习时间。
系统精讲:
紧扣考试大纲,按照教材顺序精细化剖析知识点,配合经典题型,全面夯实基础,构建知识体系。
- 开课安排
- 高效通关班:
经济法单科750元,会计实务单科750元;
全科1280元。
签约通关班:
包含导学、精讲、习题、串讲、密训、点题。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
价格:单科1280元,全科1980元。
- 特色优势
- 优路教育的初级会计师培训师资力量强大,众多名师由名校毕业,有硕士以上学历。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上课风格多样,让学生学习变得不再枯燥。
模考系统:
无纸化模考系统提前演练,每日一练、章节练习巩固所学,搭配错题集、收藏功能,轻松掌握重难点。
- 行业趋势
- 1、零基础,想要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人员。
2、已经在做会计,但是没有会计证书。
3、会做企业做账,之前没有进行系统培训,会计基础知识不扎实。
4、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或高年级在校生,没有会计上岗证证书。
5、欲拿会计上岗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出纳等工作;零会计基础知识,无会计相关工作经验的初中及以上的社会青年等。
初级会计职称培训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职称就业前景如何?众所周知,有企业产生,就有对会计的需求,所以,会计是一个永不衰退的产业会计部门在企业里是一个核心部门,无论是企业有灰色收入或是要发奖金,都得经过会计的手。可想而知,企业的每一份奖金都会有你会计部门的一份,但也不难保证:你在企业里永远不会被边缘化,所以,你一定要不断的完善和提高自己,会计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就是你专业技能的证明,职称等级越高,说明你的专业技能越好,能够从事的岗位也就越多并且发展越好。
会计作为一种商业语言,在经贸交往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适应全国外向型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本专业力旨在为培养一批既懂全国会计,又懂国际会计惯例的会计人才。为企事业单位、全国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培养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基础扎实和具有较强业务能力、有较强外语水平和具有创造品质的会会计与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
- 培训学习资料
-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知识点12:工伤保险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1.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2.五级、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链接】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与其经济补偿。
(五)工伤期间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特别规定
1.工伤职工由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2.因工致残享受伤残津贴的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改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4.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昭通初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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