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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滁州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机构报名怎么收费

发布时间:2023/11/1 11:52:15 更新时间:2023/11/1 11:52:15
责任编辑:滁州优路教育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师资力量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主讲一、二级建造师《共性案例》、《项目管理》及一、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工程计价》等课程,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在全国享有盛誉。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学员配置专属班主任,随时处理学习问题,

实时评估学习效果,定制每阶段备考方案,

考试周期节点提醒、就业咨询等360°服务。
教材精讲:全面梳理教材,根据2020年考试大纲和教材,分析命题趋势,提炼每科重难点。

行业趋势
  目前《环评法》没有修改,所以建设项目的环评仍然需要有环评资质的单位来做,还有就是你不用担心环评师今后没有市场,没有用,往后环评师证书含金量只会提高,不会下降。
  由此可见,环境影响评价师行业的前景会越来越好。环境科学涉及面广。加上“绿色科技”的兴起,可从事的行业非常广泛。一旦环保人才走俏,年轻的“环保板块”能够像曾经的IT业、投资银行业一样打造一大批成功的“绿色”金领人士。
  环境保护部近日在京召开全国环评改革推进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全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为指引,进一步推进环评改革。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黄润秋指出,环评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

培训学习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师《案例分析》考点:环保措施分析
环保措施分析:
1.污染物控制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分析
针对环保措施分析技术成熟性、运行可靠性、控制效果稳定性进行分析,对采用的措施,根据目前国内外通常采用的措施以及先进技术,从技术上、经济上对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进行分析,并分析其预测效果。
2.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对项目投产后各大气污染物按执行标准进行排放浓度速率达标。水污染源按执行标准进行排放浓度达标排放分析。超标的要提出修改控制措施。
3.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
总量控制指标必须建议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新建项目依据地方排污总量调控计划安排总量;现有企业依据现有排放总量指标及地方环保局的要求根据评价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比分析投产后总量控制的可达性及效果。
4.生态影响防护、恢复与补偿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分析
5.制定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根据项目规模、排污特征、环境特征,提出监测管理计划要求,即:建立管理机构、职责、计划;某些大型项目要求建监测机构,确定职责、仪器配置计划。
  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全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评价资质”),经全国环境保护总局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第三条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全国环境保护总局在确定评价资质等级的同时,根据评价机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确定相应的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11个小类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2个小类(附件一)。
第四条取得甲级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甲级评价机构”),可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之内,承担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取得乙级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以下简称“乙级评价机构”),可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之内,承担省级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全国对甲级评价机构数量实行总量限制。全国环境保护总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需求等情况确定不同时期的限制数量,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机构,按照其提交完整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作出是否准予评价资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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