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辅导中心报名时间安排,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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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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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路教育创建于200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截止今日,我们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福州、、深圳、长沙、郑州、洛阳、石家庄等全国近二十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加盟合作机构达数百家,教职员工上千人。如今,优路教育已成为建设工程领域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的知名品牌,2018年,公司旗下各品牌培训学生达10余万人次。
优路教育旗下环球卓越品牌主要从事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业务、职称等级英语考试培训业务、医药卫生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业务包含一月专业硕士学位联考考前培训、五月同等学力人员申硕统考考前培训、十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联考考前培训、医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统考培训等;英语考试培训主要包括职称等级英语考试培训;医药卫生领域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包含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认证培训。
- 师资力量
-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许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 特色优势
- 串讲预测:考前重难点知识串讲,压缩教材和考试范围。再次提炼教材内容,对短板知识,针对性讲解,并给予正确的复习方向指导。
学员配置专属班主任,随时处理学习问题,
实时评估学习效果,定制每阶段备考方案,
考试周期节点提醒、就业咨询等360°服务。
- 行业趋势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指取得《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首先,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目前全国非常重视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这也意味着环境影响评价师的作用也会越来越重要。2016年3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除涉及安全和环保事项外,投资项目强制性评估评审一律取消。”这意味着安全和环保涉及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后是香饽饽,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计划的只有全国安监总局主管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环保部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列入考试计划的有环保部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建设部主管的注册环保工程师。当然,环评师今后必然会加强对个人执业能力的考量,也就是说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谁签字谁负责,提高执业责任感。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趋严,环保部也出台了多项政策,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十九大报告提出“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特别是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及绿色发展理念深得人心,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呼吸新鲜空气的希望。然而一切美好的愿望都要靠最基层,特别是被认为是污染主体的企业努力。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的要求,企业必须强化环保力度,然而目前企业的环保管理机构(大多数与其他业务合并)精简,人员力量薄弱,这与不断强化与增加的环保管理不相适应。除日常环保管理外,zui近增加的各种业务居多繁琐,仅需要录入的数据平台就有多个,如全国排污许可系统、环保部污染监控中心、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等。本人所在的企业为央企,应该说是比较重视的,然而人员配置依然紧张,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建议环保部组织专家,开展关于企业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的研究,规范企业机构的建立及人员的配置,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新常态,把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在这方面做得比较规范。
- 培训学习资料
- 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知识点:环境承载力分析方法基本原理
环境承载力分析方法基本原理
承载能力分析基于许多环境和社会经济系统中存在固有的限制或阈值这一事实。生态学意义上的承载能力定义为“维持种群和生态系统正常功能的压力阈值”。在社会学意义上,一个区域的承载能力是当提供公众期望的服务水平(包括生态服务)时能够维持的人类活动总和。当一个拟议规划产生的累积影响超过一个环境资源、生态系统或人类社会的承载能力,后果是严重的。
累积影响的类型
累积影响分析应当从时间、空间两个方面进行。累积影响有很多具体形式:
复合影响
某些具有相同或类似环境影响的规划加总所带来的影响有时往往超过单个规划影响的总和。
最低限度及饱和限度影响
当环境弹性达到一定的临界状态后,环境质量将大幅度下降。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当一条小溪的污染物浓度超过其本身的自净能力后,小溪的自净能力将消失,小溪的污染将更加严重。
诱发影响和间接影响
一项规划往往会连带引起很多的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例如,交通规划可以引发一系列的资源开发、产业集聚、城镇布局与空间结构改变等影响。
时间和空间的拥挤影响
也就是说,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弥补一项开发所带来的影响,另一项开发又开始进行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林业釆伐周期,林业采伐周期过短,将导致土地生产能力的下降。
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分析的基本要求
清洁生产是我国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也是实现我国污染控制重点由末端控制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的重要措施。清洁生产强调预防污染物的产生,即从源头和生产过程防止污染物的产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96年给清洁生产的定义是:“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想,该思想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减降所有废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
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全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釆用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清洁生产分析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1997年4月17日原全国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环控[1997]0232号),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包含清洁生产有关内容。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对工艺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提出初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重点对原料选用、生产工艺和技术、产品等方案进行详评,限度地减少技术和产品的环境风险。对于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章第十八条指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釆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釆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为提高环评的有效性,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转变观念尤为重要,转变被动地在工程设计的基础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做法,转变所提环保措施建议着重于末端治理的观念。如果一个建设项目设计不合理,它可能存在先天的不足,它会造成该项目在整个生命期内向环境中排放更多的污染物,给末端治理带来很大的压力。所以,评价一个项目,应考虑生产工艺和装备是否先进可靠,资源和能源的选取、利用和消耗是否合理,产品的设计、产品的寿命、产品报废后的处置等是否合理,对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废物是否做到尽可能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从而实现从源头消灭环境污染问题。清洁生产所提环保措施建议,应是从源头围绕生产过程的节能、降耗和减污的清洁生产方案建议。
应掌握全国、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时了解全国和地方宏观政策的发展走向,保持建设项目与全国和地方相关政策发展趋势上的一致性,从而使建设项目一开始就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避免盲目投产后带来的不可弥补的后果。相关政策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应掌握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信息,为建设项目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提出行业先进工艺技术、设备,清洁的原材料和能源等可操作的技术方案和建设项目可能釆用的清洁生产措施,可参考全国发改委不定期公布的《全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进行清洁生产的分析是对计划进行的生产和服务实行预防污染的分析和评估。因此,在进行清洁生产分析时应判明废物产生的部位,分析废物产生的原因,提出和实施减少或消除废物的方案。图12-1给出了生产中废弃物的产生过程。
水环境容量分析
水环境容量是水体在环境功能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所能接纳的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量。水体一般分为河流、湖泊和海洋,收纳受体不同,其消纳污染物的能力也不同。按以下方面计算水环境容量:
对于拟接纳开发区污水的水体,如常年径流的河流、湖泊、近海水域应估算其环境容量。
污染因子应包括全国和地方规定的重点污染物、开发区可能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和受纳水体敏感的污染物。
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受纳水体不同断(界)面的水质标准要求;通过现有资料或现场监测弄清受纳水体的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受纳水体水质达标程度。
在对受纳水体动力特性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水质模型建立污染物排放和受纳水体水质之间的输入响应关系。
确定合理的混合区,根据受纳水体水质达标程度,考虑相关区域排污的叠加影响,应用输入响应关系,以受纳水体水质按功能达标为前提,估算相关污染物的环境容量(即允许排放量或排放强度)。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责任:
一、规划编制机关人员的责任
1、规划编制机关的违法行为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9条规定:规划编制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规划编制机关责任人员的处罚
(1)处罚对象
(2)处罚机关
(3)处罚类型
二、规划审批机关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0条规定:
规划审批机关对依法应当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而未编写的规划草案,依法应当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而未附送的专项规划草案,违法予以批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规划审批机关的违法行为;2、违法结果;3、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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