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动态 > 四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四平培训网 | 四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

【动态】四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培训课程贵不贵

发布时间:2022/4/12 17:54:31 更新时间:2022/4/12 17:54:31
责任编辑:四平优路教育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课程由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理论课程老师会由浅到深,让您详细了解BIM和执业药师具体管理实施状况。实操课程老师通过实际操作,让您熟练掌握主流情况,并能指导其他团队成员,从学习到通过考试,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答疑指导,课间、课后随问随答;学习效果随时监督,从而达到快速、高效的学习目的。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水平。

师资力量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教材精讲:全面梳理教材,根据2020年考试大纲和教材,分析命题趋势,提炼每科重难点。
梳理历年考核要害,研发针对性教辅资料,

结合历年考生情况,打造精简易懂优质课,

依托智能数据题库,跟踪解答学员疑难症。

行业趋势
  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环境保护现在已经是全世界都非常重视的一项内容,因此环境影响评价师证书价值也日趋凸显,不过这也是和地区因素有直接关系的,并不是每个地区的环评工程师收益都是这么高,一起来了解下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还值得考吗?注册环评工程师考试还是非常有含金量的考试的。从全职角度来讲,注册环评工程师作为环评领域权威的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是跟国际接轨的,如果你是一名环评工作者,那么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师证书是必须的。即使不是全职从事环评的,但是满足条件的人收益也是非常可观的。
  建设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统筹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区域发展、城乡发展和产业发展,重点把握六项原则。(一)依法创新。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大胆探索,创新机制,以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二)分类审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及环境影响程度,实行分类审批。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依据,采取备案和审批方式进行分类审批管理。(三)严守底线。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对于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区域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项目,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四)提升服务。建立并完善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环评由全国负责完成的工作机制,督促园区管委会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以“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进一步提升规划环评质量。通过强化技术支撑、取消环保试生产审批、环评文件“瘦身”、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考核、提升环评监测效能等手段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五)加强监管。加强对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的办法,加大各类项目环保措施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监管,推动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确保环评审批权限放得下、管得住。(六)公开透明。全面推行环评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公开、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环评机制。

培训学习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环境质量一般分等级,与环境功能区类别相对应。高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严格,低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宽松一些。试举三例说明:
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一类区 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 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 为特定工业区,执行三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值
水体:
Ⅰ类区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全国自然保护区,一级标准
Ⅱ类区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二级标准
Ⅲ类区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及游泳区,三级标准
Ⅳ类区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区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3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值
对应区域噪声上述五类功能区,将区域环境噪声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噪声类别高的区域(如居住区),执行标准值严于噪声功能类别低的区域(如工业区)。
  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知识点: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分析的基本要求
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分析的基本要求
  清洁生产是我国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也是实现我国污染控制重点由末端控制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的重要措施。清洁生产强调预防污染物的产生,即从源头和生产过程防止污染物的产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96年给清洁生产的定义是:“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想,该思想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减降所有废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
  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全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釆用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清洁生产分析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1997年4月17日原全国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环控[1997]0232号),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包含清洁生产有关内容。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对工艺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提出初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重点对原料选用、生产工艺和技术、产品等方案进行详评,限度地减少技术和产品的环境风险。对于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章第十八条指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釆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釆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为提高环评的有效性,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转变观念尤为重要,转变被动地在工程设计的基础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做法,转变所提环保措施建议着重于末端治理的观念。如果一个建设项目设计不合理,它可能存在先天的不足,它会造成该项目在整个生命期内向环境中排放更多的污染物,给末端治理带来很大的压力。所以,评价一个项目,应考虑生产工艺和装备是否先进可靠,资源和能源的选取、利用和消耗是否合理,产品的设计、产品的寿命、产品报废后的处置等是否合理,对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废物是否做到尽可能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从而实现从源头消灭环境污染问题。清洁生产所提环保措施建议,应是从源头围绕生产过程的节能、降耗和减污的清洁生产方案建议。
  应掌握全国、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时了解全国和地方宏观政策的发展走向,保持建设项目与全国和地方相关政策发展趋势上的一致性,从而使建设项目一开始就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避免盲目投产后带来的不可弥补的后果。相关政策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应掌握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信息,为建设项目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提出行业先进工艺技术、设备,清洁的原材料和能源等可操作的技术方案和建设项目可能釆用的清洁生产措施,可参考全国发改委不定期公布的《全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进行清洁生产的分析是对计划进行的生产和服务实行预防污染的分析和评估。因此,在进行清洁生产分析时应判明废物产生的部位,分析废物产生的原因,提出和实施减少或消除废物的方案。

四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四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
四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四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四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