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职业学校,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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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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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优路教育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包括建筑类: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员、监理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合同员;劳动部职业资格类:人力资源管理、秘书、物业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企业文化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财经类:会计证、会计职称、报关员、报检员、证券资格等;其他:导游证、教师双师证、外语、医疗类、青少年右脑开发等各类培训。
- 师资力量
-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许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 特色优势
- 教材精讲:全面梳理教材,根据2020年考试大纲和教材,分析命题趋势,提炼每科重难点。
学员配置专属班主任,随时处理学习问题,
实时评估学习效果,定制每阶段备考方案,
考试周期节点提醒、就业咨询等360°服务。
- 行业趋势
- 近几年,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环境问题。目前,全国对生态环境非常重视,而我国高素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师非常紧缺,这就决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师的发展将会是一片光明。
建设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统筹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区域发展、城乡发展和产业发展,重点把握六项原则。(一)依法创新。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大胆探索,创新机制,以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二)分类审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及环境影响程度,实行分类审批。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依据,采取备案和审批方式进行分类审批管理。(三)严守底线。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对于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区域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项目,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四)提升服务。建立并完善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环评由全国负责完成的工作机制,督促园区管委会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以“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进一步提升规划环评质量。通过强化技术支撑、取消环保试生产审批、环评文件“瘦身”、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考核、提升环评监测效能等手段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五)加强监管。加强对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的办法,加大各类项目环保措施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监管,推动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确保环评审批权限放得下、管得住。(六)公开透明。全面推行环评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公开、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环评机制。
- 培训学习资料
- 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包括人口(少数民族)、工业、农业、能源、土地利用、交通运输等现状及相关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调查。当建设项目拟排放的污染物毒性较大时,应进行人群健康调查,并根据环境中现有污染物及建设项目将排放污染物的特性选定调查指标。
(1)社会经济。包括社会经济、人口、工业与能源、农业与土地利用、交通运输等。主要根据现有资料,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简要叙述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现有厂矿企业的分布状况,工业生产总产值及能源的供给与消耗方式等;公路、铁路或水路、航空方面的交通运输概况,以及与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居民区的分布情况及分布特点,人口数量、人口密度、受教育水平、就业及人均收入等;可耕地面积,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构成及产量,农业总产值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人均土地资源,农业基础设施等。若建设项目需进行土壤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则应附土地利用图。
当建设项目规模较大,且拟排污染物毒性较大或项目建设期长、影响区域较广时,应进行一定的人群健康调查。调查时,应根据环境中现有污染物及建设项目将排放的污染物的特性选定相应评价指标。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如水电水利工程,需进行人群健康调查及影响评价。
(2)人文遗迹、自然遗迹与“珍贵”景观。人文遗迹指遗存在地面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一般包括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纪念物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长城、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庙、石刻等。自然遗迹指自然形成的具有地质学、地理学、生态学意义的遗存物,如温泉、洞穴、火山口、古化石、贝壳堤、特别地貌等。“珍贵”景观一般指具有生态学和美学及社会文化珍贵价值、必须保护的特定的地理区域或景物现象,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疗养区、珍贵自然景观、奇特地貌景观、温泉以及重要的具有政治文化、纪念意义的建筑、设施和遗址等。需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建设项目周围有哪些重要遗迹与“珍贵”景观;重要遗迹或“珍贵”景观对于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其基本情况以及全国或当地全国的保护政策和规定等。
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全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评价资质”),经全国环境保护总局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第三条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全国环境保护总局在确定评价资质等级的同时,根据评价机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确定相应的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11个小类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2个小类(附件一)。
第四条取得甲级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甲级评价机构”),可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之内,承担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取得乙级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以下简称“乙级评价机构”),可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之内,承担省级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全国对甲级评价机构数量实行总量限制。全国环境保护总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需求等情况确定不同时期的限制数量,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机构,按照其提交完整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作出是否准予评价资质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