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气象工程培训类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头条 > 宜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宜宾培训网 | 宜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

【头条】宜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班有哪些机构

发布时间:2024/11/7 17:54:22 更新时间:2024/11/7 17:54:22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水平。

师资力量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考前集训:封闭集训面授教学。每科2套试卷,以题带点,结合标答解析详细梳理,预测热门考点,把握考试重中之重,加强考前做题速度和准确率,真正做到会做题,做对题的效果。
学员配置专属班主任,随时处理学习问题,

实时评估学习效果,定制每阶段备考方案,

考试周期节点提醒、就业咨询等360°服务。

行业趋势
  环境保护部近日在京召开全国环评改革推进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全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为指引,进一步推进环评改革。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黄润秋指出,环评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趋严,环保部也出台了多项政策,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十九大报告提出“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特别是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及绿色发展理念深得人心,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呼吸新鲜空气的希望。然而一切美好的愿望都要靠最基层,特别是被认为是污染主体的企业努力。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的要求,企业必须强化环保力度,然而目前企业的环保管理机构(大多数与其他业务合并)精简,人员力量薄弱,这与不断强化与增加的环保管理不相适应。除日常环保管理外,zui近增加的各种业务居多繁琐,仅需要录入的数据平台就有多个,如全国排污许可系统、环保部污染监控中心、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等。本人所在的企业为央企,应该说是比较重视的,然而人员配置依然紧张,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建议环保部组织专家,开展关于企业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的研究,规范企业机构的建立及人员的配置,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新常态,把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在这方面做得比较规范。

培训学习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考点: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方法
  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方法有现场监测法、收集已有资料法。资料来源分三种途径,可视不同评价等级对数据的要求采用:
  (1)收集评价范围内及邻近评价范围的各例行空气质量监测点的近三年与项目有关的监测资料
  (2)收集近三年与项目有关的历史监测资料
  (3)进行现场监测
  收集的资料应注意资料的时效性和代表性,监测资料能反映评价范围内的空气质量状况和主要敏感点的空气质量状况。一般来说,评价范围内区域污染源变化不大的情况下,监测资料三年内有效。
  现场监测应确定:监测因子、监测时间和监测点位等,并提出监测需求,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进行监测。
  监测因子:与评价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相关,包括评价项目排放的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
  监测时间:应符合技术导则中关于监测制度的要求。
  监测点位设置: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结合地形复杂性、污染源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布局,综合考虑监测点设置数量。
  对于地形复杂、污染程度空间分布差异较大、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较多的区域,可酌情增加监测点数目。
  具体监测点位可根据局部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
  各监测期环境空气敏感区的监测点位置应重合。
  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监测点位,应根据各监测期所处季节主导风向进行调整。
  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全国环境保护标准
(1)全国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了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全国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2)全国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是根据全国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3)全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做的统一规定(是指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试验方法、检验方法、产方法、操作方法等所做的统一规定)。环境监测中最常见的是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
(4)全国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而制定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在环境管理中起着特别的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灵敏度;评价分析者的技术,使操作技术规范化。
(5)全国环境基础标准:对环境标准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所做的统一规定。
(6)全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除上述环境标准外,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技术、环境区划、规划的技术要求、规范、导则等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般可分为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各专项或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

宜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宜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
宜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宜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宜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