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学校在哪,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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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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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 师资力量
-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主讲一、二级建造师《共性案例》、《项目管理》及一、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工程计价》等课程,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在全国享有盛誉。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 特色优势
- 串讲预测:考前重难点知识串讲,压缩教材和考试范围。再次提炼教材内容,对短板知识,针对性讲解,并给予正确的复习方向指导。
梳理历年考核要害,研发针对性教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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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趋势
- 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环境保护现在已经是全世界都非常重视的一项内容,因此环境影响评价师证书价值也日趋凸显,不过这也是和地区因素有直接关系的,并不是每个地区的环评工程师收益都是这么高,一起来了解下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还值得考吗?注册环评工程师考试还是非常有含金量的考试的。从全职角度来讲,注册环评工程师作为环评领域权威的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是跟国际接轨的,如果你是一名环评工作者,那么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师证书是必须的。即使不是全职从事环评的,但是满足条件的人收益也是非常可观的。
目前《环评法》没有修改,所以建设项目的环评仍然需要有环评资质的单位来做,还有就是你不用担心环评师今后没有市场,没有用,往后环评师证书含金量只会提高,不会下降。
由此可见,环境影响评价师行业的前景会越来越好。环境科学涉及面广。加上“绿色科技”的兴起,可从事的行业非常广泛。一旦环保人才走俏,年轻的“环保板块”能够像曾经的IT业、投资银行业一样打造一大批成功的“绿色”金领人士。
- 培训学习资料
- 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知识点:环境承载力分析方法基本原理
环境承载力分析方法基本原理
承载能力分析基于许多环境和社会经济系统中存在固有的限制或阈值这一事实。生态学意义上的承载能力定义为“维持种群和生态系统正常功能的压力阈值”。在社会学意义上,一个区域的承载能力是当提供公众期望的服务水平(包括生态服务)时能够维持的人类活动总和。当一个拟议规划产生的累积影响超过一个环境资源、生态系统或人类社会的承载能力,后果是严重的。
累积影响的类型
累积影响分析应当从时间、空间两个方面进行。累积影响有很多具体形式:
复合影响
某些具有相同或类似环境影响的规划加总所带来的影响有时往往超过单个规划影响的总和。
最低限度及饱和限度影响
当环境弹性达到一定的临界状态后,环境质量将大幅度下降。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当一条小溪的污染物浓度超过其本身的自净能力后,小溪的自净能力将消失,小溪的污染将更加严重。
诱发影响和间接影响
一项规划往往会连带引起很多的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例如,交通规划可以引发一系列的资源开发、产业集聚、城镇布局与空间结构改变等影响。
时间和空间的拥挤影响
也就是说,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弥补一项开发所带来的影响,另一项开发又开始进行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林业釆伐周期,林业采伐周期过短,将导致土地生产能力的下降。
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分析的基本要求
清洁生产是我国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也是实现我国污染控制重点由末端控制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的重要措施。清洁生产强调预防污染物的产生,即从源头和生产过程防止污染物的产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96年给清洁生产的定义是:“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想,该思想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减降所有废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
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全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釆用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清洁生产分析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1997年4月17日原全国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环控[1997]0232号),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包含清洁生产有关内容。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对工艺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提出初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重点对原料选用、生产工艺和技术、产品等方案进行详评,限度地减少技术和产品的环境风险。对于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章第十八条指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釆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釆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为提高环评的有效性,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转变观念尤为重要,转变被动地在工程设计的基础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做法,转变所提环保措施建议着重于末端治理的观念。如果一个建设项目设计不合理,它可能存在先天的不足,它会造成该项目在整个生命期内向环境中排放更多的污染物,给末端治理带来很大的压力。所以,评价一个项目,应考虑生产工艺和装备是否先进可靠,资源和能源的选取、利用和消耗是否合理,产品的设计、产品的寿命、产品报废后的处置等是否合理,对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废物是否做到尽可能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从而实现从源头消灭环境污染问题。清洁生产所提环保措施建议,应是从源头围绕生产过程的节能、降耗和减污的清洁生产方案建议。
应掌握全国、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时了解全国和地方宏观政策的发展走向,保持建设项目与全国和地方相关政策发展趋势上的一致性,从而使建设项目一开始就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避免盲目投产后带来的不可弥补的后果。相关政策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应掌握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信息,为建设项目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提出行业先进工艺技术、设备,清洁的原材料和能源等可操作的技术方案和建设项目可能釆用的清洁生产措施,可参考全国发改委不定期公布的《全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进行清洁生产的分析是对计划进行的生产和服务实行预防污染的分析和评估。因此,在进行清洁生产分析时应判明废物产生的部位,分析废物产生的原因,提出和实施减少或消除废物的方案。图12-1给出了生产中废弃物的产生过程。
水环境容量分析
水环境容量是水体在环境功能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所能接纳的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量。水体一般分为河流、湖泊和海洋,收纳受体不同,其消纳污染物的能力也不同。按以下方面计算水环境容量:
对于拟接纳开发区污水的水体,如常年径流的河流、湖泊、近海水域应估算其环境容量。
污染因子应包括全国和地方规定的重点污染物、开发区可能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和受纳水体敏感的污染物。
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受纳水体不同断(界)面的水质标准要求;通过现有资料或现场监测弄清受纳水体的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受纳水体水质达标程度。
在对受纳水体动力特性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水质模型建立污染物排放和受纳水体水质之间的输入响应关系。
确定合理的混合区,根据受纳水体水质达标程度,考虑相关区域排污的叠加影响,应用输入响应关系,以受纳水体水质按功能达标为前提,估算相关污染物的环境容量(即允许排放量或排放强度)。
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
(一)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7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一地三域)
(一)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8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类别
前款所列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按照本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类: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说明
1.编制主体
1)国务院有关部门
2)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及有关部门
(一)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类别
2.适用范围
1)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
2)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3)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十个指导性规划,但是在具体范围上只有9项(除了水利)
指导性规划是指以发展战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规划。
3.编制时间
在有关规划编制过程中
(一)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类别
第二类:环境影响报告书
1.编制主体:同类
2.适用范围:十个专项规划中的非指导性规划(具体范围上是九个,除了林业)
3.编制时间:在有关专项规划上报审批前
解析:报告书不包括林业:篇章或者说明不包括水利。
其他规划:
1.县级全国组织编制的规划:法律没有强求。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6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本辖区的县级人民全国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
2.乡镇级全国编制的规划法律没有规定进行环评。
(一)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类别
(二)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记忆技巧: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注意:1)只有9项,没有林业专项规划;2)只有“旅游”“港口”有总体规划;3)“能源”和“水利”是重点。
2、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注意:1)多有“全国性”要求;2)只有9项,没有水利指导性规划;3)“能源”“交通”是重点。
(二)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1.掌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内容
(1)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
(2)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
(3)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