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头条 > 张家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张家口培训网 | 张家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

【头条】张家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班培训通过率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2/4/28 14:16:27 更新时间:2022/4/28 14:16:27
责任编辑:张家口优路教育环境影响评价工程(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资深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优路教育是一个正从年轻走向成熟的学校,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让我们共同迎接挑战,超越自我,共创辉煌的明天!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主讲一、二级建造师《共性案例》、《项目管理》及一、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工程计价》等课程,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在全国享有盛誉。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梳理历年考核要害,研发针对性教辅资料,

结合历年考生情况,打造精简易懂优质课,

依托智能数据题库,跟踪解答学员疑难症。
考前集训:封闭集训面授教学。每科2套试卷,以题带点,结合标答解析详细梳理,预测热门考点,把握考试重中之重,加强考前做题速度和准确率,真正做到会做题,做对题的效果。

行业趋势
  建设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统筹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区域发展、城乡发展和产业发展,重点把握六项原则。(一)依法创新。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大胆探索,创新机制,以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二)分类审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及环境影响程度,实行分类审批。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依据,采取备案和审批方式进行分类审批管理。(三)严守底线。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对于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区域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项目,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四)提升服务。建立并完善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环评由全国负责完成的工作机制,督促园区管委会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以“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进一步提升规划环评质量。通过强化技术支撑、取消环保试生产审批、环评文件“瘦身”、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考核、提升环评监测效能等手段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五)加强监管。加强对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的办法,加大各类项目环保措施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监管,推动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确保环评审批权限放得下、管得住。(六)公开透明。全面推行环评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公开、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环评机制。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趋严,环保部也出台了多项政策,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十九大报告提出“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特别是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及绿色发展理念深得人心,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呼吸新鲜空气的希望。然而一切美好的愿望都要靠最基层,特别是被认为是污染主体的企业努力。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的要求,企业必须强化环保力度,然而目前企业的环保管理机构(大多数与其他业务合并)精简,人员力量薄弱,这与不断强化与增加的环保管理不相适应。除日常环保管理外,zui近增加的各种业务居多繁琐,仅需要录入的数据平台就有多个,如全国排污许可系统、环保部污染监控中心、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等。本人所在的企业为央企,应该说是比较重视的,然而人员配置依然紧张,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建议环保部组织专家,开展关于企业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的研究,规范企业机构的建立及人员的配置,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新常态,把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在这方面做得比较规范。

培训学习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知识点: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分析的基本要求
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分析的基本要求
  清洁生产是我国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也是实现我国污染控制重点由末端控制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的重要措施。清洁生产强调预防污染物的产生,即从源头和生产过程防止污染物的产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96年给清洁生产的定义是:“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想,该思想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减降所有废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
  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全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釆用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清洁生产分析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1997年4月17日原全国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环控[1997]0232号),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包含清洁生产有关内容。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对工艺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提出初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重点对原料选用、生产工艺和技术、产品等方案进行详评,限度地减少技术和产品的环境风险。对于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章第十八条指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釆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釆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为提高环评的有效性,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转变观念尤为重要,转变被动地在工程设计的基础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做法,转变所提环保措施建议着重于末端治理的观念。如果一个建设项目设计不合理,它可能存在先天的不足,它会造成该项目在整个生命期内向环境中排放更多的污染物,给末端治理带来很大的压力。所以,评价一个项目,应考虑生产工艺和装备是否先进可靠,资源和能源的选取、利用和消耗是否合理,产品的设计、产品的寿命、产品报废后的处置等是否合理,对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废物是否做到尽可能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从而实现从源头消灭环境污染问题。清洁生产所提环保措施建议,应是从源头围绕生产过程的节能、降耗和减污的清洁生产方案建议。
  应掌握全国、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时了解全国和地方宏观政策的发展走向,保持建设项目与全国和地方相关政策发展趋势上的一致性,从而使建设项目一开始就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避免盲目投产后带来的不可弥补的后果。相关政策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应掌握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信息,为建设项目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提出行业先进工艺技术、设备,清洁的原材料和能源等可操作的技术方案和建设项目可能釆用的清洁生产措施,可参考全国发改委不定期公布的《全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进行清洁生产的分析是对计划进行的生产和服务实行预防污染的分析和评估。因此,在进行清洁生产分析时应判明废物产生的部位,分析废物产生的原因,提出和实施减少或消除废物的方案。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九条规定: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四)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5条:全国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11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全国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况除外。
(四)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13条规定:规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四)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重大分歧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论证。
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

张家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张家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
张家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培训,张家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张家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