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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热门报名

发布时间:2022/5/19 16:49:29 更新时间:2022/5/19 16:49:29
责任编辑:昭通优路教育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水平。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串讲预测:考前重难点知识串讲,压缩教材和考试范围。再次提炼教材内容,对短板知识,针对性讲解,并给予正确的复习方向指导。
教材精讲:全面梳理教材,根据2020年考试大纲和教材,分析命题趋势,提炼每科重难点。

行业趋势
  环境保护部近日在京召开全国环评改革推进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全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为指引,进一步推进环评改革。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黄润秋指出,环评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
  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目前全国非常重视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这也意味着环境影响评价师的作用也会越来越重要。2016年3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除涉及安全和环保事项外,投资项目强制性评估评审一律取消。”这意味着安全和环保涉及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后是香饽饽,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计划的只有全国安监总局主管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环保部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列入考试计划的有环保部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建设部主管的注册环保工程师。当然,环评师今后必然会加强对个人执业能力的考量,也就是说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谁签字谁负责,提高执业责任感。

培训学习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考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⑴总体要求。①参加竣工验收监测采样和测试的人员,按全国有关规定持证上岗;②监测仪器在检定有效期内;③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
⑵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即做到:①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②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③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应在分析的同时做10%的质控样品分析,对无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但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应在分析的同时做10%加标回收样品分析。
⑶气体监测分析。①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②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应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内,即仪器量程的30%~70%;③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
⑷噪声监测分析。①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0.5dB,若>0.5dB则测试数据无效。
⑸固废监测分析。按全国有关规定、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质量控制手册中的要求进行。余同水。
  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二十二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昭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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