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基金从业资格培训 > 基金从业资格培训问答 > 达州基金从业资格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达州培训网 | 达州基金从业资格培训

【问答】达州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5/21 19:26:30 更新时间:2022/5/21 19:26:30
责任编辑:达州优路教育基金从业资格培训方(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达州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有哪些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我想查查,达州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有哪些?请告诉我情况,谢谢!
  时间:2022/5/21 19:26:30  更新时间:2022/5/21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达州优路教育基金从业资格培训方老师的专业回答:

  达州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有哪些,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右边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达州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有哪些”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五大特色优势,一体化教学服务。

行业趋势
  基金从业资格证适用于基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就业面广阔。
  自私募基金纳入基金协会监管后,基金行业人才缺口持续增大,行业的兴盛使得人才供不应求。

培训学习资料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投资基金》第十章考点梳理
节另类投资概述
考点一:另类投资基金的内涵和发展
考点二:另类投资基金的优势与局限
第二节私募股权投资
考点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考点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战略形式
考点三:私募股权的退出机制
考点四:J曲线
第三节不动产投资
考点一:不动产投资的概述
考点二:不动产投资的类型
考点三:不动产投资工具
第四节大宗商品投资
考点一:大宗商品投资概述
考点二:大宗商品投资类型
考点三:大宗商品投资方式。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点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1.公司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公司型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方式是成为公司的股东,即投资人通过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成为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作为股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投资与运营管理的主要参与方式是:通过可能参与董事会以对基金的投资活动产生影响。
2.合伙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一般而言,在有限合伙框架下,合伙型基金参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较符合股权投资业务“人合+资合”的特征,普通合伙人对基金可能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构成基金投资的资金规模,对外不可以代表合伙企业,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在实务中普通合伙人通常仅以一定比例的出资参与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而将投资项目管理和行政事务委托给管理机构,并通过一系列协议的约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和分配业绩报酬。需要强调的是,普通合伙人不因委托而免除对本合伙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本合伙企业投资资产处置的最终决策应由普通合伙人作出。
3.契约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在信托契约形式下,信托公司可以直接作为基金的投资管理人,也可以与基金管理人合作作为融资渠道,扮演资金募集人的角色,由投资顾问进行基金的投资管理。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达州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有哪些》!

达州基金从业资格培训相关介绍: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达州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有哪些》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达州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有哪些》。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