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金融培训/保险培训/投资培训
>
基金从业资格培训
>
基金从业资格培训动态
>
江门基金从业资格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
江门培训网
|
江门基金从业资格培训
)
【动态】江门基金从业辅导中心培训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4/1/8 9:09:17 更新时间:2024/1/8 9:09:17
责任编辑:
江门优路教育基金从业资格培训
(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资深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优路教育是一个正从年轻走向成熟的学校,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让我们共同迎接挑战,超越自我,共创辉煌的明天!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五大特色优势,一体化教学服务。
行业趋势
基金从业资格证适用于基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就业面广阔。
除了基金界大佬们,就连黄晓明、范冰冰、李冰冰、黄渤等众多明星也加入了考试大军,基金资格证热度不断升温。
培训学习资料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点募集流程及要求
募集流程及要求
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特定对象的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
(一)特定对象的确定
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基金。在向投资者推介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基金之前,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投资者应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募集机构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三)基金风险揭示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合格投资者确认
在完成基金风险揭示后,募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募集机构应当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并确保单只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章金融资产
知识点: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定义:金融资产是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标示了明确的价值,表明了交易双方的所有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2、金融资产分类:一般分为债权类金融资产和股权类金融资产两类。
(1)债权类金融资产以票据、债券等契约型投资工具为主;
(2)股权类金融资产以各类股票为主。
江门基金从业资格培训相关介绍:
马上免费在线报名/预报!
江门基金从业资格培训
江门基金从业培训机构,江门基金从业资格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江门基金从业资格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江门基金从业资格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永州优路教育基金从业(永州)
【动态】永州基金从业辅导中心辅导一般怎么收费
汉中优路教育基金从业(汉中)
【动态】汉中基金从业培训班一对一补习需要多少钱
衡水优路教育基金从业(衡水)
【动态】衡水基金从业培训班现在培训多少钱
厦门优路教育基金从业(厦门)
【动态】厦门正规的基金从业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有哪些
宝鸡优路教育基金从业(宝鸡)
【动态】宝鸡有哪家基金从业培训班培训可以报晚班的
太原优路教育基金从业(太原)
【动态】太原基金从业资格培训学习班
上海优路教育基金从业(上海)
【动态】上海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学校,学费多少钱
东莞优路教育基金从业(东莞)
【动态】东莞基金从业培训机构培训常年免费咨询报名
邯郸优路教育基金从业(邯郸)
【动态】邯郸基金从业培训机构培训学校怎样学费高不高
邯郸优路教育基金从业(邯郸)
【动态】邯郸如何找基金从业培训班辅导班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