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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泰州正规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23/1/2 19:20:51 更新时间:2023/1/2 19:20:51
责任编辑:泰州优路教育基金从业资格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创建于200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截止今日,我们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福州、、深圳、长沙、郑州、洛阳、石家庄等全国近二十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加盟合作机构达数百家,教职员工上千人。如今,优路教育已成为建设工程领域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的知名品牌,2018年,公司旗下各品牌培训学生达10余万人次。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五大特色优势,一体化教学服务。

行业趋势
  自私募基金纳入基金协会监管后,基金行业人才缺口持续增大,行业的兴盛使得人才供不应求。
  全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基金从业资格是基金行业的入门资格证,是进入基金公司、银行等机构必备的证书。

培训学习资料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第二十章考点梳理
节基金信息披露概述
考点一:基金信息披露的含义与作用
考点二: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和制度体系
考点三: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禁止行为
第二节基金主要当事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考点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考点二: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考点三: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考点一:基金合同
考点二:基金招募说明书
考点三:基金托管协议
第四节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考点一:基金净值公告
考点二:基金定期公告
考点三: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考点四: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第五节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披露
考点一:QDIl基金信息披露
考点二:ETF的信息披露。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点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1.公司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公司型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方式是成为公司的股东,即投资人通过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成为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作为股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投资与运营管理的主要参与方式是:通过可能参与董事会以对基金的投资活动产生影响。
2.合伙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一般而言,在有限合伙框架下,合伙型基金参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较符合股权投资业务“人合+资合”的特征,普通合伙人对基金可能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构成基金投资的资金规模,对外不可以代表合伙企业,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在实务中普通合伙人通常仅以一定比例的出资参与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而将投资项目管理和行政事务委托给管理机构,并通过一系列协议的约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和分配业绩报酬。需要强调的是,普通合伙人不因委托而免除对本合伙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本合伙企业投资资产处置的最终决策应由普通合伙人作出。
3.契约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在信托契约形式下,信托公司可以直接作为基金的投资管理人,也可以与基金管理人合作作为融资渠道,扮演资金募集人的角色,由投资顾问进行基金的投资管理。

泰州基金从业资格培训相关介绍:

泰州基金从业资格培训
泰州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泰州基金从业资格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泰州基金从业资格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泰州基金从业资格培训头条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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