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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视频讲座培训招生名师辅导

发布时间:2022/4/30 14:38:21 更新时间:2022/4/30 14:38:21
责任编辑:宜兴优路教育银行从业资格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2005年北京环球卓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次年创办所分校,累积四年教育经验,在2009年“优路教育”诞生了!创立者赋予优路教育“让学习更有效,更有价值”的教育使命,敦促优路教育不断成长,给信任优路教育的学员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优路教育涵盖工程、教师、财经三重领域,为学员提供准入类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教学过程中积极融入科技创新元素,改进优化优路教育的教学模式,同时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学员们提供优质个性化的“一站式”服务。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师资力量
徐老师
经济学硕士
主讲科目:公司信贷
授课特点:喜欢研究书本知识,根据学员的基础不同,有针对性,同时精细的进行讲解;不断地把专业性的知识,拆分细化,使学员能更好地理解。
郜老师
经济学硕士,证券投资分析师、特许金融分析师
主讲科目: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授课特点:授课方式细腻灵活,深入浅出;善于利用不同的知识特点,总结备考思路,讲课重难点突出,有针对性。曾多次在北上广的大型银行、国企开展内部培训,深受学员好评。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高清网课:午休办公室、餐厅、站牌、卧室、卫生间,只要有时间,哪儿哪儿都是大课堂。
移动课堂:高清课件随心下,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畅快做,只要有设备,手机、平板PC端随心学。

行业趋势
  不仅获得进入银行业从业的资格,而且还获得了“全国初级职称证书”,这对工作后的职称评定、福利待遇有着重要的影响。
  金融监管部门已明确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众多银行也将“有银行从业资格证”作为招聘的先决条件。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风险管理》第三章第五节:不良资产处置
二、不良资产处置
(一)清收处置
不良贷款清收,是指不良贷款本息以货币资金净收回。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和以资抵债。
(二)贷款重组/债务重组
贷款重组是当债务人因种种原因无法按原有合同履约时,商业银行为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引致的损失,而对原有贷款结构(期限、金额、利率、费用、担保等)进行调整、重新安排、重新组织的过程。
(三)贷款核销
核销是指对无法回收的、认定为损失的贷款进行减值准备核销。
(四)贷款转让
不良贷款转让(打包出售)是指银行对10户/项(“户”指独立企业法人,“项”指抵债资产)以上规模的不良贷款进行组包,通过协议转让、招标、拍卖等形式,将不良贷款及全部相关权利义务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个人理财》高频考点16: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考点: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1、保险代理人及相关规定
根据《保险法》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第九条,商业银行的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以单独法人机构为计算单位)开展保险业务合作。
2、保险销售行为规范
1.销售前需要了解你的客户
2.销售中要透明公开、有依有据
3.销售后要建立归档制度、积极处理客户投诉
4.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
根据《保险法》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6.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7.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8.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9.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10.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宜兴银行从业资格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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