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金融培训/保险培训/投资培训 > 银行从业资格培训 > 银行从业资格培训问答 > 长春银行从业资格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长春培训网 | 长春银行从业资格培训

【问答】长春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课程查询

发布时间:2024/12/23 12:15:40 更新时间:2024/12/23 12:15:40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银行从业资格培训叶老师(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长春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课程查询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我想问一下,长春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课程查询?告诉我,好吗?谢谢!
  时间:2024/12/23 12:15:40  更新时间:2024/12/23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优路教育银行从业资格培训叶老师的专业回答:

  长春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课程查询,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右边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长春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课程查询”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公司,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优路教育采用线上教学为主、线上和线下结合的融合式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融入实景模型、智能题库、移动课堂、3D动画和交互软件等技术开展知识服务。总部统一发展战略、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教研设计、统一教学安排、统一服务体系,推行标准化教学服务和教学管理,依托教研基地为学员提供标准化培训课程,通过线下分支机构开展属地化服务。

师资力量
徐老师
经济学硕士
主讲科目:公司信贷
授课特点:喜欢研究书本知识,根据学员的基础不同,有针对性,同时精细的进行讲解;不断地把专业性的知识,拆分细化,使学员能更好地理解。
郜老师
经济学硕士,证券投资分析师、特许金融分析师
主讲科目: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授课特点:授课方式细腻灵活,深入浅出;善于利用不同的知识特点,总结备考思路,讲课重难点突出,有针对性。曾多次在北上广的大型银行、国企开展内部培训,深受学员好评。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移动课堂:高清课件随心下,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畅快做,只要有设备,手机、平板PC端随心学。
在线答疑:学习当中有难题,专业解答不用慌,及时辅导帮你忙。

行业趋势
  不仅获得进入银行业从业的资格,而且还获得了“全国初级职称证书”,这对工作后的职称评定、福利待遇有着重要的影响。
  金融监管部门已明确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众多银行也将“有银行从业资格证”作为招聘的先决条件。

相关参考资料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个人理财》高频考点16: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考点: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1、保险代理人及相关规定
根据《保险法》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第九条,商业银行的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以单独法人机构为计算单位)开展保险业务合作。
2、保险销售行为规范
1.销售前需要了解你的客户
2.销售中要透明公开、有依有据
3.销售后要建立归档制度、积极处理客户投诉
4.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
根据《保险法》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6.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7.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8.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9.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10.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个人理财》高频考点23:银行代理理财产品
考点:银行代理理财产品
银行代理服务类业务
银行在其渠道代理其他企业、机构组织的、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负债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银行代理理财产品类型
银行代理理财产品类型比较多,其中包括基金、保险、国债、信托产品、贵金属以及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
银行代理理财产品销售基本原则
适当性原则、客观性原则、避免利益冲突原则
基金
1.概念
基金是通过发行基金份额或收益凭证,将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由专业管理人员投资于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投资收益按持有者投资份额分配给持有者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金融产品。
2.特点
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组合投资、分散投资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非系统性风险)
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长春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课程查询》!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长春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课程查询》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长春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课程查询》。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