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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广州哪个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视频讲座培训机构性价比高

发布时间:2023/7/2 12:34:37 更新时间:2023/7/2 12:34:37
责任编辑:优路教育银行从业资格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水平。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直营分校突破200。

师资力量
郜老师
经济学硕士,证券投资分析师、特许金融分析师
主讲科目: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授课特点:授课方式细腻灵活,深入浅出;善于利用不同的知识特点,总结备考思路,讲课重难点突出,有针对性。曾多次在北上广的大型银行、国企开展内部培训,深受学员好评。
黄老师
金融学硕士
主讲科目:风险管理
授课特点:多次在北京、郑州等地大型企业开展企业团培。擅长营造温馨轻松的课堂氛围,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教学内容充实,教学效率高,抓住考点,帮助学生有效的掌握考点。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移动课堂:高清课件随心下,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畅快做,只要有设备,手机、平板PC端随心学。
高清网课:午休办公室、餐厅、站牌、卧室、卫生间,只要有时间,哪儿哪儿都是大课堂。

行业趋势
  据统计,历年成功拿到银行offer的学员中,71%的学员持有银行从业、会计从业、证券从业等金融行业相关资格证书。
  不仅获得进入银行业从业的资格,而且还获得了“全国初级职称证书”,这对工作后的职称评定、福利待遇有着重要的影响。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风险管理》第三章节:集团法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
二、集团法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
(一)集团法人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1.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2.共同被第三方企业法人所控制的;
3.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两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4.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商业银行首先应当参照单一法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析方法,对集团法人客户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非财务因素及其担保状况等进行逐项分析,以识别其潜在的信用风险。其次,集团法人客户通常更为复杂,因此需要更加全面、深入的分析和了解,特别是对集团内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正确的分析和判断至关重要。
关联交易是指发生在集团内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转移权利或义务的事项安排。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与他方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事业法人。全国控制的企业间不应当仅仅因为彼此同受全国控制而成为关联方。
分析企业集团内的关联交易时,首先应全面了解集团的股权结构,找到企业集团的最终控制人和所有关联方,然后对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否属于正常交易进行判断。
在识别和分析集团法人客户信用风险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当力争做到:
,充分利用已有的内外部信息系统;
第二,与客户建立授信关系时,授信工作人员应当尽职受理和调查评价,要求客户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包括客户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项目、担保情况和重要诉讼情况等,以有资格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表为基础,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手资料,必要时可要求客户聘请独立的具有公证效应的第三方出具资料真实性证明。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个人贷款》高频考点12:贷款的签约与发放
高频考点:贷款的签约与发放
贷款签约
①双方需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贷款的签约流程如下:
(一)填写合同
合同格式化,填写应规范,不得留空白,审签需一致。
(二)审核合同
同笔贷款的合同填写人与合同复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三)签订合同
有告知义务,需当场签字,且保证方式的签约银行不得少于两名信贷人员,抵押物共有人必须签字,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公正。
银行针对借款人违约的相应措施:
I.要求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II.要求增加所减少的相应价值的抵(质)押物,或更换担保人;
III.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
IV.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
V.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VI.定期在公开报刊及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VII.向保证人追偿;
VIII.依据有关法律及规定处分抵(质)押物;
IX.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贷款的发放
贷款人应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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