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银行从业资格培训 > 银行从业资格培训新闻资讯 > 吉安银行从业资格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吉安培训网 | 吉安银行从业资格培训

【资讯】吉安附近有周六上课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辅导班吗 机构有哪些呢

发布时间:2022/5/3 17:31:17 更新时间:2022/5/3 17:31:17
责任编辑:吉安优路教育银行从业资格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吉安附近有周六上课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辅导班吗,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吉安附近有周六上课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辅导班吗”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吉安附近有周六上课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辅导班吗》由吉安优路教育银行从业资格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吉安,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吉安区域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吉安附近有周六上课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辅导班吗》!

学校介绍
  优路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师资力量
王老师
金融学硕士
主讲科目:个人理财
授课特点:课程生动幽默,善于结合生活,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并结合考题有针对性的分析讲课。曾多次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多家银行、证券公司开展内部培训。
徐老师
经济学硕士
主讲科目:公司信贷
授课特点:喜欢研究书本知识,根据学员的基础不同,有针对性,同时精细的进行讲解;不断地把专业性的知识,拆分细化,使学员能更好地理解。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在线答疑:学习当中有难题,专业解答不用慌,及时辅导帮你忙。
高清网课:午休办公室、餐厅、站牌、卧室、卫生间,只要有时间,哪儿哪儿都是大课堂。

行业趋势
  据统计,历年成功拿到银行offer的学员中,71%的学员持有银行从业、会计从业、证券从业等金融行业相关资格证书。
  金融监管部门已明确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众多银行也将“有银行从业资格证”作为招聘的先决条件。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风险管理》第三章第三节:风险监测主要指标
二、风险监测主要指标
(一)不良贷款率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二)关注类贷款占比=关注类贷款/各项贷款余额×100%
(三)逾期贷款率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率=逾期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
实践中更常采用“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不良贷款”这一比率,如果大于1,意味着银行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隐藏或延迟了“不良贷款”生成。
(四)贷款风险迁徙率
1.正常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中转为不良贷款的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中转为不良贷款的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2.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3.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4.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5.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个人理财》高频考点14: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法律法规
考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法律法规
《管理办法》第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权益类理财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和混合类理财产品。
1.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权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
4.混合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理财产品标准。
《指导意见》第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
第三十条
1.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的性质和风险特征,设置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
2.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
3.商业银行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混合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4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权益类理财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吉安银行从业资格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