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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培训有用吗

发布时间:2022/12/18 14:59:50 更新时间:2022/12/18 14:59:50
责任编辑:吉林优路教育银行从业资格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包括建筑类: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员、监理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合同员;劳动部职业资格类:人力资源管理、秘书、物业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企业文化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财经类:会计证、会计职称、报关员、报检员、证券资格等;其他:导游证、教师双师证、外语、医疗类、青少年右脑开发等各类培训。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师资力量
徐老师
经济学硕士
主讲科目:公司信贷
授课特点:喜欢研究书本知识,根据学员的基础不同,有针对性,同时精细的进行讲解;不断地把专业性的知识,拆分细化,使学员能更好地理解。
郜老师
经济学硕士,证券投资分析师、特许金融分析师
主讲科目: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授课特点:授课方式细腻灵活,深入浅出;善于利用不同的知识特点,总结备考思路,讲课重难点突出,有针对性。曾多次在北上广的大型银行、国企开展内部培训,深受学员好评。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在线答疑:学习当中有难题,专业解答不用慌,及时辅导帮你忙。
资料中心:海量资料免费下载,优路教研出品,质量有保障,随时做题,不用占用大块时间,碎片时间也提高。

行业趋势
  金融监管部门已明确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众多银行也将“有银行从业资格证”作为招聘的先决条件。
  据统计,历年成功拿到银行offer的学员中,71%的学员持有银行从业、会计从业、证券从业等金融行业相关资格证书。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个人贷款》高频考点27:风险管理
高频考点: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的内容
①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风险—是个人教育贷款资金安全的根本保证;
②借款人的还款意愿风险—是个人教育贷款资金安全的重要前提;
③借款人的欺诈风险—借款人的恶意欺诈、骗贷等现象也是个人教育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表现形式,尤其是采用形式发放的贷款。
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
①加强对借款人的贷前审查;
②建立和完善防范信用风险的预警机制
③完善银行个人教育贷款的催收管理系统
④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
⑤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
操作风险的内容
受理与调查中的风险
①未深入调查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和材料真实性
②对于商业助学贷款而言,未深入调查借款申请人的担保措施是否合规;
③担保物情况核实未详尽;
④第三方保证人是否具备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
⑤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借款合同面签制度。
⑥将贷款调査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个人理财》高频考点16: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考点: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1、保险代理人及相关规定
根据《保险法》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第九条,商业银行的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以单独法人机构为计算单位)开展保险业务合作。
2、保险销售行为规范
1.销售前需要了解你的客户
2.销售中要透明公开、有依有据
3.销售后要建立归档制度、积极处理客户投诉
4.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
根据《保险法》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6.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7.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8.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9.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10.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吉林银行从业资格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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