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金融培训/保险培训/投资培训 > 银行从业资格培训 > 银行从业资格培训新闻资讯 > 金华银行从业资格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金华培训网 | 金华银行从业资格培训

【资讯】金华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在哪报名 如何报名

发布时间:2023/8/1 19:14:58 更新时间:2023/8/1 19:14:58
责任编辑:金华优路教育银行从业资格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金华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在哪报名,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金华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在哪报名”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金华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在哪报名》由金华优路教育银行从业资格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金华,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金华区域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金华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在哪报名》!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资深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优路教育是一个正从年轻走向成熟的学校,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让我们共同迎接挑战,超越自我,共创辉煌的明天!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师资力量
王老师
金融学硕士
主讲科目:个人理财
授课特点:课程生动幽默,善于结合生活,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并结合考题有针对性的分析讲课。曾多次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多家银行、证券公司开展内部培训。
黄老师
金融学硕士
主讲科目:风险管理
授课特点:多次在北京、郑州等地大型企业开展企业团培。擅长营造温馨轻松的课堂氛围,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教学内容充实,教学效率高,抓住考点,帮助学生有效的掌握考点。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高清网课:午休办公室、餐厅、站牌、卧室、卫生间,只要有时间,哪儿哪儿都是大课堂。
可系统学习银行业的政策、法律法规、职业操守等专业知识,这些正好满足银行对所需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和职业素质的要求。

行业趋势
  金融监管部门已明确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众多银行也将“有银行从业资格证”作为招聘的先决条件。
  据统计,历年成功拿到银行offer的学员中,71%的学员持有银行从业、会计从业、证券从业等金融行业相关资格证书。

培训学习资料
  营贷款的贷款流程
贷款的受理与调查
贷款的受理
1、申请人填写借款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对于有共同申请人的,应同时要求共同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其中包括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近期经营状况的银行结算账户明细或完税凭证等证明资料;
贷前调查
调查方式:
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实行双人调查和见客谈话制度
贷款经办行调查完毕后,应及时将贷款资料(包括贷款申请资料、贷款调查资料及调查审查审批表)移交审查审批部门。
审查与审批
①银行的审查部门负责在调查人提供的调查资料基础上,对贷款业务进行审查;
②贷款审查人应对贷前调查人提交的个人经营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
③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质)押比率等,分析贷款风险因素和风险程度,调查意见是否客观,并签署审查意见。
个人经营贷款的审批请参照第2章个人贷款管理相应部分。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个人理财》高频考点14: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法律法规
考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法律法规
《管理办法》第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权益类理财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和混合类理财产品。
1.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权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
4.混合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理财产品标准。
《指导意见》第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
第三十条
1.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的性质和风险特征,设置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
2.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
3.商业银行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混合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4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权益类理财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金华银行从业资格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