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银行从业资格培训 > 银行从业资格培训新闻资讯 > 枣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枣庄培训网 | 枣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

【资讯】枣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辅导课程内容有哪些 看完震惊了

发布时间:2022/5/24 18:23:55 更新时间:2022/5/24 18:23:55
责任编辑:枣庄优路教育银行从业资格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枣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辅导课程内容有哪些,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枣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辅导课程内容有哪些”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枣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辅导课程内容有哪些》由枣庄优路教育银行从业资格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枣庄,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枣庄区域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枣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辅导课程内容有哪些》!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师资力量
黄老师
金融学硕士
主讲科目:风险管理
授课特点:多次在北京、郑州等地大型企业开展企业团培。擅长营造温馨轻松的课堂氛围,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教学内容充实,教学效率高,抓住考点,帮助学生有效的掌握考点。
郜老师
经济学硕士,证券投资分析师、特许金融分析师
主讲科目: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授课特点:授课方式细腻灵活,深入浅出;善于利用不同的知识特点,总结备考思路,讲课重难点突出,有针对性。曾多次在北上广的大型银行、国企开展内部培训,深受学员好评。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移动课堂:高清课件随心下,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畅快做,只要有设备,手机、平板PC端随心学。
在线答疑:学习当中有难题,专业解答不用慌,及时辅导帮你忙。

行业趋势
  据统计,历年成功拿到银行offer的学员中,71%的学员持有银行从业、会计从业、证券从业等金融行业相关资格证书。
  金融监管部门已明确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众多银行也将“有银行从业资格证”作为招聘的先决条件。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个人贷款》高频考点12:贷款的签约与发放
高频考点:贷款的签约与发放
贷款签约
①双方需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贷款的签约流程如下:
(一)填写合同
合同格式化,填写应规范,不得留空白,审签需一致。
(二)审核合同
同笔贷款的合同填写人与合同复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三)签订合同
有告知义务,需当场签字,且保证方式的签约银行不得少于两名信贷人员,抵押物共有人必须签字,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公正。
银行针对借款人违约的相应措施:
I.要求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II.要求增加所减少的相应价值的抵(质)押物,或更换担保人;
III.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
IV.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
V.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VI.定期在公开报刊及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VII.向保证人追偿;
VIII.依据有关法律及规定处分抵(质)押物;
IX.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贷款的发放
贷款人应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个人贷款》高频考点13:贷款支付
高频考点:贷款支付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自主支付条件:
I.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II.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III.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IV.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枣庄银行从业资格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