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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安庆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班哪里有

发布时间:2022/4/16 14:18:35 更新时间:2022/4/16 14:18:35
责任编辑:安庆优路教育证券从业考试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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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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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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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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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归纳23:债券结算
考点归纳:债券结算
1.债券结算方式
债券结算方式是指在债券结算业务中,债券的所有权转移或权利质押与相应结算款项的交收这两者执行过程中的不同制约形式。主要的结算方式包括纯券过户、见券付款、见款付券、券款对付四种。
(1)纯券过户。纯券过户是不以资金的支付为条件的债券交割,只用于现券买卖的结算,具体指买卖双方要求中央结算公司在结算日办理债券的交割过户时,无需通知其资金结算情况的结算方式。
(2)见券付款。见券付款用于现券买卖和封闭式回购到期的结算,是指在结算日买方(融券方)通过债券簿记系统得知卖方(融资方)有履行义务所需的足额债券,即向对方划付款项,然后通知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方式。这是一种对买方(融券方)有利的结算方式。
(3)见款付券。见款付券用于现券买卖和封闭式回购到期的结算,是指在结算日卖方(融资方)确认已收到买方(融券方)资金后即通知中央国债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对卖方(融资方)有利的结算方式。
(4)券款对付。券款对付是指在结算日债券与资金同步进行结算并互为结算条件的方式。一般需要债券结算系统和资金划拨清算系统对接,同步办理券和款的结算。券款对付是国际证券结算业公认的标准结算模式,也是我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主流结算方式。
2.我国债券市场的结算制度
(1)银行间市场的结算制度。我国银行间市场的债券结算采用实时全额逐笔结算机制,统一通过中债登的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完成。全额结算,也称为逐笔结算,指每笔结算单独交收,各笔结算之间不得相互抵销。
(2)交易所市场的结算制度。交易所市场的债券清算和结算主要采取的是中央对手方的净额结算机制,由中证登负责债券交易的清算、结算,并作为交易双方共同的对手方提供交收担保。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资料下载:股份有限公司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全国境内有住所。
(2)募集方式,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其他同有限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订立发起人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3)认缴资本
发起设立:认足股份缴纳出资。
募集设立:①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②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③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④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4)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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