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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巴彦淖尔盟有没有靠谱的证券考试培训班培训机构介绍 报名的话一定要打开看看

发布时间:2022/1/3 14:59:07 更新时间:2022/1/3 14:59:07
责任编辑:巴彦淖尔盟证券从业考试培训招生(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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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中华会计网校是国内权威的会计远程教育基地,一直致力于各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以其雄厚的师资力量、领先的课件技术、严谨的教学作风、极高的考试通过率,为我国财政系统培养了数十万名专业优秀人才,被广大会计人员誉为“会计人的网上家园”。为了给广大学员营造更浓厚的学习氛围,鼓励学员刻苦钻研、努力奋进,网校秉承“公开标准、公平竞争”的原则,于业内首家推出年总奖金额高达50万元的“中华会计网校奖学金”,每年度评比、发放一次,目前暂设注会、注税和中级职称三大类奖项,其它考试辅导类别的奖学金将陆续推出,只要您是中华会计网校的付费学员,只要您在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您就可以申请获得这些奖励。
  中华会计网校是国内权威的会计远程教育基地,一直致力于各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以其雄厚的师资力量、领先的课件技术、严谨的教学作风、极高的考试通过率,为我国财政系统培养了数十万名专业优秀人才,被广大会计人员誉为“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师资力量
徐老师
名师介绍:
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梦想成真”系列丛书注册会计师《审计应试指南》主编,《审计学》全国级精品课程录像主讲教师,全国CPA专业《审计学》教案范本编撰者。
徐永涛老师数十年来一直从事注会考试辅导,课堂上总是笑容可掬,不知道萌化了多少学员的心。不但知识讲解的透彻,还能寓教于乐,轻轻松松学审计,一旦开始,根本就停不下来,想要停下,臣妾做不到啊。

学员印象:
审计萌师、笑谈审计

名师寄语:
让我们一起放飞梦想,轻松学习、快乐考试、创造奇迹。
杨老师
名师介绍:
实战派财税辅导专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梦想成真”系列丛书税务师《税法(Ⅱ)应试指南》主编。
多年的授课经历和事务所工作的经验,造就了杨老师幽默、亲切的授课风格。清晰、系统的讲解思路,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他擅长总结归纳,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教学方法独特,让你在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案例中,轻松学习税法知识。

学员印象:
税法少侠、实战派

名师寄语:
学以致用 知行合一。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逐章精讲,扫除盲点。
经典班次,专家答疑。
3位名师,3大经典课程,8项超值服务。
课程体系完善,专家答疑助力。
智能教学,浓缩精华。
测评结合,省时高效。
3位名师,6大经典课程,13项超值服务。

行业趋势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
  随着证券业的快速发展,证券机构数量与日俱增,证券人才也成为名副其实的“抢手货”。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考点9:资产证券化操作要求
【考纲要求】熟悉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操作要求
【所属章节】第五章债券节债券概述
【考点提炼】
一、参与人
发起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是资产证券化的起点,是基础资产的原始权益人,也是基础资产的卖方。
特殊目的机构(SPV):以资产证券化为目的而特别组建的独立法律主体,其负债主要是发行的资产支持债券,资产则是向发起人购买的基础资产。
信用增级机构:负责提升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等级,为此要向特定目的机构收取相应费用,并在证券违约时承担赔偿责任。信用增级可以通过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两种方式,对应这两种方式,信用增级机构分别是发起人和独立的第三方。
信用评级机构: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属于债券,发行前必须经过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目前世界上规模、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三大信用评级机构为标准普尔、穆迪公司和惠誉公司。
承销商:指负责证券设计和发行承销的投资银行。金额较大,可能会组成承销团。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归纳5:证券自营
考点:证券自营
1.证券公司的证券自营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2.证券自营业务原始凭证以及有关业务文件、资料、账册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应至少妥善保存20年。
3.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证券自营业务实施下列数字监管:
(1)要求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证券交易所。
(2)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过后的30日内,向全国证监会报送各家会员截止到该日的证券日营业务情况等。
4.存在超比例持仓等问题的证券公司,要向公司注册地证监局书面报告整改计划,在合规的前提下压缩自营规模,并在每月10日前向公司注册地证监局报告。
5.自营业务的规模及比例控制:
(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其中利率互换投资规模以利率互换合约名义本金总额的5%计算。
(2)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
(3)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4)持有一张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报销导致的情形和全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上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0%
7.证券自营业务持仓规模的要求:
(1)证券专营机构负债总额与净资产之比不得超过10:1,证券兼营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发生的负债总额与证券营运资金之比不得超过10:1
(2)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其流动性资产占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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