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从业考试培训 > 楚雄证券从业考试培训 推荐分站:楚雄培训网

楚雄去哪找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

发布时间:2022/1/4 11:44:13 更新时间:2022/1/4 11:44:13
责任编辑:楚雄证券从业考试培训招生(中华(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中华会计网为了给广大学员营造更浓厚的学习氛围,鼓励学员刻苦钻研、努力奋进,网校秉承“公开标准、公平竞争”的原则,推出年总奖金额高达50万元的“中华会计网校奖学金”,每年度评比、发放一次,目前暂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奖学金四大类奖项,其它类别的奖学金将陆续推出,只要您是中华会计网校的付费学员,您就可以申请获得这些奖励。
  中华会计网校是全国权威、专业的大型会计远程教育基地,考试率连续十三年全国名列前茅!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考试命题规律,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全新推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个性化辅导,针对每位学员的学习基础,有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可享受长达六个月的学习期。

师资力量
徐老师
名师介绍:
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梦想成真”系列丛书注册会计师《审计应试指南》主编,《审计学》全国级精品课程录像主讲教师,全国CPA专业《审计学》教案范本编撰者。
徐永涛老师数十年来一直从事注会考试辅导,课堂上总是笑容可掬,不知道萌化了多少学员的心。不但知识讲解的透彻,还能寓教于乐,轻轻松松学审计,一旦开始,根本就停不下来,想要停下,臣妾做不到啊。

学员印象:
审计萌师、笑谈审计

名师寄语:
让我们一起放飞梦想,轻松学习、快乐考试、创造奇迹。
奚老师
名师介绍:
教授,税务专业硕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梦想成真”系列丛书注册会计师《税法应试指南》、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应试指南》主编。
专业、认真、专注是奚老师的代名词,她实务经验丰富,大胆突破章节授课的局限,将教材重点章节串联,对知识点剖析透彻,条理清晰,让学员学会拓展记忆、举一反三,系统把握知识体系;奚老师讲课“霸气十足”,用略微沙哑并带有磁性的嗓音带我们去领悟税法的迷人魅力。

学员印象:
税法女王、专业范。

名师寄语:
心无旁骛、选定目标,学会放弃、有舍有得,树立信心、相信自己,学会坚持、定获成功。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课程体系完善,专家答疑助力。
智能教学,浓缩精华。
测评结合,省时高效。
3位名师,6大经典课程,13项超值服务。
逐章精讲,扫除盲点。
经典班次,专家答疑。
3位名师,3大经典课程,8项超值服务。

行业趋势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财经媒体、全国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
  从事证券职业的道关口,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的发行条件:
1.借入或募集资金有合理用途。
2.次级债应以现金或全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借入或融入。
3.借入或发行次级债数额应符合相关规定: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不含长期次级债累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的50%;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不触及预警标准。
4.募集说明书内容或次级债务合同条款符合证券公司监管规定。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要点: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应当在全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执业注册。投资主办人违反《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协会视情况对其采取谈话提醒、警示、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并记入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证券公司应当指定投资主办人负责集合计划的投资管理事宜。
【独立性】证券公司应当实现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及其他证券业务之间的有效隔离,防范内幕交易,避免利益冲突(业务独立)。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同一人不得兼任上述两类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同一投资主办人不得同时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主办人不得兼任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主办人(人员独立)。
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发生变更投资主办人等可能影响客户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证券公司应当提前或者在合理时间内告知客户。

楚雄证券从业考试培训相关介绍:

报名地址:楚雄证券从业考试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楚雄证券从业考试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 最新发布的楚雄证券从业考试培训信息 ------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