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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桂林证券考试在线辅导培训哪家靠谱 未来发展进来看这里吗

发布时间:2023/11/6 10:35:17 更新时间:2023/11/6 10: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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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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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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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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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全面细致,渐进式三大课程体系,适合不同基础及需求的学员。

行业趋势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财经媒体、全国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归纳4:全球金融市场形成及发展趋势
考点归纳:全球金融市场形成及发展趋势
迄今为止,现代金融市场产生的确切年代尚无定论。
15世纪意大利商业城市中的证券交易主要是商业票据的买卖。
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阿姆斯特丹创建了世界上最早的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此后,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阶段:从17世纪英国崛起到次世界大战。
(1)1649年,英国成立了世界上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英格兰银行,标志着英国现代银行制度的确立。
1773年成立的伦敦交易所取代阿姆斯特丹交易所,成为当时世界上的交易所。
1816年,英国首先实行金本位制,英镑成为使用最广泛的货币。
(2)美国金融市场是从买卖全国债券开始的。
1790年成立了美国个证券交易所——费城证券交易所。
独立战争结束后,美国工业革命开始。受工业革命影响,证券市场上的公司股票逐渐取代全国债券的地位,股票交易开始盛行。
2.第二阶段:从次世界大战开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宣布成立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前身)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两大机构,确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使美元成为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和结算货币,纽约成为世界金融中心。
3.第三阶段: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1971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资料下载:股权转让
知识点:股权转让
1.股权的自愿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2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强制执行中的股权转移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4.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
股东未足额出资,受让人应知,则承担连带责任。但可追偿。
5.公司回购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股权继承
除章程另定,可继承。

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股权转让后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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