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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泰州证券考试在线辅导培训费用贵不贵 学费收费情况

发布时间:2023/5/9 1:42:45 更新时间:2023/5/9 1:42:45
责任编辑:泰州优路教育证券从业考试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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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师资力量
教研支持,六大教研教学基地保障、专职师资研发教材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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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支持在线/下载播放,支持电脑、Pad、手机观看,报班课程任意学。
专业教师教研团队,真正帮助考生高效学习,解决学不会、考不过没技巧、记不住等难题。

行业趋势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
  随着证券业的快速发展,证券机构数量与日俱增,证券人才也成为名副其实的“抢手货”。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要点: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
(一)范围
1.证券公司: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
2.基金管理公司、托管机构、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4.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5.全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二)专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条件
申请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执业证书】
1.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2.被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聘用;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5.未被全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6.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7.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强化: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强化: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了解)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规则(了解)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1.清算人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1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人的义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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