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证券从业资格培训上课内容是什么,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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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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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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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趋势
- 从事证券职业的道关口,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财经媒体、全国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
- 培训学习资料
-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
(一)场内市场
1.场内市场的定义(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
即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2.我国的场内交易市场
1.定义:主板市场是一个全国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一般而言,各国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代表着国内主板市场。
2.服务对象: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3.地位:相对创业板市场而言,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全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宏观经济晴雨表”之称。
4.交易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板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2月19日正式营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
5.中小板(2004年5月于深交所设立)
(1)设立中小企业板块的宗旨是为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中小企业板块的设计要点主要有四个方面:
①暂不降低发行上市标准,而是在主板市场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下设立中小企业板主板市 (包含中小板 )块,这样可以避免因发行上市标准变化带来的风险;。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强化: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强化: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了解)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规则(了解)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1.清算人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1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人的义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