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从业资格培训 > 证券从业资格培训新闻资讯 > 荆门证券从业资格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荆门培训网 | 荆门证券从业资格培训

【资讯】荆门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面授班招生 提升自我改变从报名开始

发布时间:2022/6/11 18:08:58 更新时间:2022/6/11 18:08:58
责任编辑:荆门优路教育证券从业考试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荆门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面授班招生,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荆门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面授班招生”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荆门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面授班招生》由荆门优路教育证券从业考试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荆门,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荆门区域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荆门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面授班招生》!

学校介绍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优路教育,历经十余年的成长与发展,环球优路教育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逐渐开辟出一条有着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赢得了广大学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口碑,品牌影响力越来越广,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2016年3月2日,环球优路教育正式登陆新三板,成为同行业领域中首家挂牌上市的企业,充分证明了其辉煌成绩和广阔发展前景。

师资力量
教研支持,六大教研教学基地保障、专职师资研发教材讲义。
专业的授课、直击考点、讲解精辟。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学中有练,以练促学,课程重难点详细解析,习题穿插精讲精练,提高学习效率。
支持在线/下载播放,支持电脑、Pad、手机观看,报班课程任意学。

行业趋势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
  随着证券业的快速发展,证券机构数量与日俱增,证券人才也成为名副其实的“抢手货”。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归纳9:我国金融中介机构体系构成
考点归纳:我国金融中介机构体系构成
1.金融中介机构的定义
金融中介机构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金融机构一般是指在金融活动中,处于信用关系中借贷双方之间的中介,从贷方那里借入资金,再向借方贷出,其分别与借方和贷方形成独立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因此,狭义的金融中介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
广义的金融中介机构则泛指参与或服务于金融市场活动而获取收益的各类组织和机构。
2.金融中介机构的分类
金融中介机构按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经济活动分类
①不包含保险和养老基金的金融中介活动
货币中介;中央银行和其他货币中介(主要是指存款货币银行)的活动;其他金融中介;金融租赁以及其他如农业信贷、进出口信贷、消费信贷等专业信贷的活动。
②保险和养老基金(不包括强制性社会保障)
生命保险活动;养老基金活动;非生命保险活动。
③辅助金融中介的活动
金融市场组织(如证券交易所)的活动,包括投资银行、投资基金之类的证券交易活动;与金融中介有关的其他辅助活动。
(2)按中心产品分类
其中有“金融中介、保险及辅助服务类”。大体包括:
①金融中介服务;
②投资银行服务;
③保险和养老基金服务;
④再保险服务;
⑤金融中介辅助服务;
⑥保险和养老基金辅助服务等。
(3)国民核算体系SNA按机构的分类
①中央银行;。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归纳12:公司法
考点: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公司担保的特殊规定:在议决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5.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6.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1.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1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荆门证券从业考试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