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金融培训/保险培训/投资培训 > 证券从业资格培训 > 证券从业资格培训动态 > 莱芜证券从业资格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莱芜培训网 | 莱芜证券从业资格培训

【动态】莱芜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学校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10/27 22:08:13 更新时间:2024/10/27 22:08:13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证券从业考试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专注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和新职业新技能人才培养19年,全国设立200多家直营分校,提供一/二级建造师、PLC、教资、心理中医、消防安全、硕博成考、财税经管、医卫康养、法律合规等培训服务。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师资力量
专业的授课、直击考点、讲解精辟。
丰富的经验、金融行业工作背景、多年考试跟踪实战。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信息温馨查询提醒,考试日程、考试动态、考试资讯全程免费短信提醒。
北京、石家庄、郑州、济南、成都、合肥六大教研基地并驾齐驱:专注教学质量提升,专业自主研发课程体系、辅导教材和备考资料。

行业趋势
  从事证券职业的道关口,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企业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的规定(只留重点)
1.企业债券(连续3年盈利)
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额不低于6000万元。
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③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1年的利息。
④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全国产业政策,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⑦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募集资金的投向
①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但是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收购产权(股权)、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
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教材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与信息披露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教材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与信息披露
一、基金监管
(一)基金监管的含义与作用
1.含义:基金监管是指监管部门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基金市场参与者行为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2.意义: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二)基金监管目标(我国的)
1.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规范基金活动,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降低系统风险;
3.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1.全国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
全国证监会基金监管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行使审批、核准或者注册权;办理基金备案;
对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从事基金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
指导和监督全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活动等。
全国证监会通过内部基金监管部门具体施行基金市场准入监管与日常持续监管:
市场准入监管:对基金从业机构的资格审核,从源头上控制整个行业运作风险。
日常持续监管:一般是对基金从业机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人员从业行为、基金运作各环节的监管。
可以采取的措施:检查、调查取证、限制交易、行政处罚等。
全国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
主要负责对经营所在地在本辖区内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管,并负责对辖区内异地基金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进行日常监管。
2.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
基金业协会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
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实施自律管理,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

莱芜证券从业考试培训相关介绍:

莱芜证券从业考试培训
莱芜证券从业考试培训,莱芜证券从业考试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莱芜证券从业考试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莱芜证券从业资格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