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从业资格培训 > 证券从业资格培训新闻资讯 > 丽江证券从业资格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丽江培训网 | 丽江证券从业资格培训

【资讯】丽江哪里有的学习证券从业资格培训 看完震惊了

发布时间:2022/1/4 15:33:02 更新时间:2022/1/4 15:33:02
责任编辑:丽江证券从业考试培训招生(中华(VIP会员已认证)

  丽江哪里有的学习证券从业资格培训,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丽江哪里有的学习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丽江哪里有的学习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由丽江证券从业考试培训招生(中华会计网校)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丽江,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丽江区域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丽江哪里有的学习证券从业资格培训》!

学校介绍
  中华会计网为帮助考生适应无纸化答题环境,网校为考生量身打造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让考试答题得心应手、游刃有余。购买精品班/实验班免费赠送无纸化系统及三门会计实务课程,学员可在会计从业辅导期内任意选择会计实务课程开课时间,学习期限为6个月。
  中华会计网校是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是专业的大型会计远程教育基地,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专业的交互式学习课件、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每年为我国财政系统培养数百万名专业人才。网校经过十数年的研究与发展,为2000万会计从业人员与每年500余万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为全国8000余万户各类企业,提供代理记账服务与财税咨询服务,已形成“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财税咨询、就业服务”五位一体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受到学员的认可,被广大会计人员亲切地誉为“会计人的网上家园”!著名调查机构赛迪信息CCID2016年调查报告显示:中华会计网校的市场占有率高达74.81%。

师资力量
李老师
名师介绍:
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全国著名的注册会计师考前辅导专家,对注册会计师的试题有专门的研究,深谙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的原则、思路和最新动态,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及考前辅导经验。
李老师把繁琐的知识点用SmartArt图巧妙诠释,把厚厚的教材绘制成一张张表格清晰展现,图表结合形象易懂!授课逻辑严谨,条理清晰,深入浅出,知识点方向准确,对命题把握准确,是京城著名实力派注会辅导专家。

授课特点:
逻辑严谨条理清晰讲解细致深入浅出。
游老师
名师介绍:
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精要版教材》及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精要版教材》主编,“梦想成真”系列丛书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经典题解》及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经典题解》主编。
从1993年开始从事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辅导工作,20余年的辅导经验造就了游老师深厚的理论功底,能将枯燥、抽象的经济法讲解得生动、形象,对考试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应考实战性强,在广大考生中获得极高的声望。

学员印象:
法条百事通、法理清晰。

名师寄语:
既要有决心吃苦,又要有信心成功。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逐章精讲,扫除盲点。
经典班次,专家答疑。
3位名师,3大经典课程,8项超值服务。
课程体系完善,专家答疑助力。
智能教学,浓缩精华。
测评结合,省时高效。
3位名师,6大经典课程,13项超值服务。

行业趋势
  随着证券业的快速发展,证券机构数量与日俱增,证券人才也成为名副其实的“抢手货”。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财经媒体、全国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归纳2:证券公司的业务
考点归纳:证券公司的业务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主要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投融资服务的提供者,为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中介服务;另一方面,证券公司本身也是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等。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资料下载:股份有限公司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全国境内有住所。
(2)募集方式,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其他同有限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订立发起人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3)认缴资本
发起设立:认足股份缴纳出资。
募集设立:①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②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③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④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4)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申请设立登记。

丽江证券从业考试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