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从业资格培训 > 证券从业资格培训新闻资讯 > 陇南证券从业资格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陇南培训网 | 陇南证券从业资格培训

【资讯】陇南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资料 学校就三个字

发布时间:2022/4/27 15:31:43 更新时间:2022/4/27 15:31:43
责任编辑:陇南优路教育证券从业考试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陇南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资料,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陇南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资料”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陇南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资料》由陇南优路教育证券从业考试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陇南,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陇南区域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陇南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资料》!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师资力量
丰富的经验、金融行业工作背景、多年考试跟踪实战。
专业的授课、直击考点、讲解精辟。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随报随学高清网络视频课程服务,无需特定学习时间,免去请假烦恼。
完善的课程体系,紧贴考试大纲,深入把握命题规律;时刻关注考生复习需求,提高考试能力。

行业趋势
  从事证券职业的道关口,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财经媒体、全国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资料下载:法律责任
知识点:法律责任
(一)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法律责任
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三)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四)另立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
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全国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不依照法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公司不依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全国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合并、分立、减资、清算时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1.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八)清算组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清算组违反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九)资产评估、验资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1.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2.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金融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一)我国金融债券的有关规定
1.金融债券的发行条件(只留重点)
政策性银行
经全国人民银行核准。
发行申请应包括发行数量、期限安排、发行方式等内容。
商业银行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最近3年连续盈利;
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④财务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金融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100%,发行金融债券后,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⑤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申请前1年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有稳定的盈利预期。
⑥申请前1年,不良资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损失准备拨备充足。
⑦申请前1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净资产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⑧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
③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
④最近1年不良资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⑥净资产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⑦最近3年连续盈利,最近1年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有稳定的盈利预期。
⑧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所发行金融债券1年的利息。
⑩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后,资本充足率均应不低于8%。
2.申请金融债券发行应报送的文件
政策性银行
金融债券发行申请报告;发行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金融债券发行办法;承销协议;全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除政策性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金融债券发行申请报告;发行人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规定的权力机构的书面同意文件;监管机构同意金融债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或发行章程;承销协议;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偿债计 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金融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有关持续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陇南证券从业考试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