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证券考试培训班培训课程上多长时间,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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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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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直营分校突破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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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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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证券业的快速发展,证券机构数量与日俱增,证券人才也成为名副其实的“抢手货”。
- 培训学习资料
-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归纳12:公司法
考点: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公司担保的特殊规定:在议决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5.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6.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1.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1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要点:证券公司治理
(一)证券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划分
2.不得侵犯客户合法权益
3.建立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
(二)证券公司与股东之间关系的特别规定
1.不得滥用权力
2.不得超越职权
3.依法维护证券公司独立性
4.不得开展业务竞争
5.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三)对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
1.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持续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强化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是增强证券公司监管有效性的重要方法。
【任职资格】
证券公司注册地所属全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核准
【独立董事制度】
(1)证券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1/4
①董事长、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
②内部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1/5以上;
③全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3)任何人员最多可以在2家证券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4)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辞职或者被免职的,独立董事本人和证券公司应当分别向公司住所地全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股东(大)会提交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