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证券考试在线辅导培训学校那间好,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青岛证券考试在线辅导培训学校那间好”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青岛证券考试在线辅导培训学校那间好》由青岛证券从业考试培训招生(中华会计网校)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青岛,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青岛区域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青岛证券考试在线辅导培训学校那间好》!
- 学校介绍
-
中华会计网校是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是专业的大型会计远程教育基地,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专业的交互式学习课件、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每年为我国财政系统培养数百万名专业人才。网校经过十数年的研究与发展,为2000万会计从业人员与每年500余万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为全国8000余万户各类企业,提供代理记账服务与财税咨询服务,已形成“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财税咨询、就业服务”五位一体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受到学员的认可,被广大会计人员亲切地誉为“会计人的网上家园”!著名调查机构赛迪信息CCID2016年调查报告显示:中华会计网校的市场占有率高达74.81%。
中华会计网校是国内权威的会计远程教育基地,一直致力于各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以其雄厚的师资力量、领先的课件技术、严谨的教学作风、极高的考试通过率,为我国财政系统培养了数十万名专业优秀人才,被广大会计人员誉为“会计人的网上家园”。为了给广大学员营造更浓厚的学习氛围,鼓励学员刻苦钻研、努力奋进,网校秉承“公开标准、公平竞争”的原则,于业内首家推出年总奖金额高达50万元的“中华会计网校奖学金”,每年度评比、发放一次,目前暂设注会、注税和中级职称三大类奖项,其它考试辅导类别的奖学金将陆续推出,只要您是中华会计网校的付费学员,只要您在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您就可以申请获得这些奖励。
- 师资力量
- 杨老师
名师介绍:
实战派财税辅导专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梦想成真”系列丛书税务师《税法(Ⅱ)应试指南》主编。
多年的授课经历和事务所工作的经验,造就了杨老师幽默、亲切的授课风格。清晰、系统的讲解思路,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他擅长总结归纳,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教学方法独特,让你在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案例中,轻松学习税法知识。
学员印象:
税法少侠、实战派
名师寄语:
学以致用 知行合一。
李老师
名师介绍:
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全国著名的注册会计师考前辅导专家,对注册会计师的试题有专门的研究,深谙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的原则、思路和最新动态,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及考前辅导经验。
李老师把繁琐的知识点用SmartArt图巧妙诠释,把厚厚的教材绘制成一张张表格清晰展现,图表结合形象易懂!授课逻辑严谨,条理清晰,深入浅出,知识点方向准确,对命题把握准确,是京城著名实力派注会辅导专家。
授课特点:
逻辑严谨条理清晰讲解细致深入浅出。
- 特色优势
- 逐章精讲,扫除盲点。
经典班次,专家答疑。
3位名师,3大经典课程,8项超值服务。
课程体系完善,专家答疑助力。
智能教学,浓缩精华。
测评结合,省时高效。
3位名师,6大经典课程,13项超值服务。
- 行业趋势
-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财经媒体、全国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
- 培训学习资料
-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要点:总则
(一)《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在全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全国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证券法》的原则规定。
(二)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三)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
具有平等的法律的地位,遵守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普通股
(一)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使用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
(1)股东大户: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例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4)表决
①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③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④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