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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有没有全日制学费的价格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3/11/6 10:56:38 更新时间:2023/11/6 10:56:38
责任编辑:十堰优路教育证券从业考试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为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是一家专注于工程、教师、医药、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多年来,公司致力于让每一位学员获得更有效、更有价值的学习体验,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革新,融入先进技术研发教学模式,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每位学员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职业循环发展服务体系。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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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班主任、助教全程督导学习一对一周详答疑解惑,提升学习效果。
课程设置全面细致,渐进式三大课程体系,适合不同基础及需求的学员。

行业趋势
  从事证券职业的道关口,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资料下载:股份有限公司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全国境内有住所。
(2)募集方式,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其他同有限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订立发起人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3)认缴资本
发起设立:认足股份缴纳出资。
募集设立:①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②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③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④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4)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申请设立登记。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资料下载:股权转让
知识点:股权转让
1.股权的自愿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2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强制执行中的股权转移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4.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
股东未足额出资,受让人应知,则承担连带责任。但可追偿。
5.公司回购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股权继承
除章程另定,可继承。

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股权转让后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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