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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乌兰察布哪里有证券从业资格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22/1/3 14:22:18 更新时间:2022/1/3 14:22:18
责任编辑:乌兰察布证券从业考试培训招生((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中华会计网校是国内权威的会计远程教育基地,一直致力于各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以其雄厚的师资力量、领先的课件技术、严谨的教学作风、极高的考试通过率,为我国财政系统培养了数十万名专业优秀人才,被广大会计人员誉为“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中华会计网校是目前国内最具权威的会计远程教育网站,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在全国试点项目,其规模高居国内教育类网站之首。网校成立至今,以其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课件技术、严谨的教学作风、极高的考试通过率,为我国财政系统培养了数十万名专业优秀人才,被广大会计人员誉为“会计人的网上家园”。目前除北京总校外,另设上海分校、华中分校、华东分校等3个分校,汇集上海、武汉、南京3地名校名师,打造权威会计网上辅导。

师资力量
杨老师
名师介绍:
实战派财税辅导专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梦想成真”系列丛书税务师《税法(Ⅱ)应试指南》主编。
多年的授课经历和事务所工作的经验,造就了杨老师幽默、亲切的授课风格。清晰、系统的讲解思路,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他擅长总结归纳,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教学方法独特,让你在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案例中,轻松学习税法知识。

学员印象:
税法少侠、实战派

名师寄语:
学以致用 知行合一。
奚老师
名师介绍:
教授,税务专业硕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梦想成真”系列丛书注册会计师《税法应试指南》、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应试指南》主编。
专业、认真、专注是奚老师的代名词,她实务经验丰富,大胆突破章节授课的局限,将教材重点章节串联,对知识点剖析透彻,条理清晰,让学员学会拓展记忆、举一反三,系统把握知识体系;奚老师讲课“霸气十足”,用略微沙哑并带有磁性的嗓音带我们去领悟税法的迷人魅力。

学员印象:
税法女王、专业范。

名师寄语:
心无旁骛、选定目标,学会放弃、有舍有得,树立信心、相信自己,学会坚持、定获成功。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逐章精讲,扫除盲点。
经典班次,专家答疑。
3位名师,3大经典课程,8项超值服务。
课程体系完善,专家答疑助力。
智能教学,浓缩精华。
测评结合,省时高效。
3位名师,6大经典课程,13项超值服务。

行业趋势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财经媒体、全国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全国证券市场实行中央登记制度,即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全部由全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公司承接,全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存管、清算和登记服务。
全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需经证监会批准)
1.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2.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
3.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5.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红股、股息和利息等)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包括为证券持有人代理投票服务等)
(三)证券登记结算制度
1.证券实名制
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2.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
全国证券结算制度根据货银对付的原则设计。货银对付俗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在交手过程中,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给付证券、证券交付时给付资金。
3.分级结算制度和结算参与人制度
我国证券结算采用分级结算制度:《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是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证券和资金清算交收的主体,并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清算交收结果为投资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要点:证券交易
(一)证券交易的条件★★★
1.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2.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二)证券交易的方式★★★
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三)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上市申请——向交易所报送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上市公告
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2.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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