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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湘潭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晚班

发布时间:2022/4/30 20:09:35 更新时间:2022/4/30 20:09:35
责任编辑:湘潭优路教育证券从业考试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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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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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支持在线/下载播放,支持电脑、Pad、手机观看,报班课程任意学。
课程设置全面细致,渐进式三大课程体系,适合不同基础及需求的学员。

行业趋势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财经媒体、全国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归纳23:债券结算
考点归纳:债券结算
1.债券结算方式
债券结算方式是指在债券结算业务中,债券的所有权转移或权利质押与相应结算款项的交收这两者执行过程中的不同制约形式。主要的结算方式包括纯券过户、见券付款、见款付券、券款对付四种。
(1)纯券过户。纯券过户是不以资金的支付为条件的债券交割,只用于现券买卖的结算,具体指买卖双方要求中央结算公司在结算日办理债券的交割过户时,无需通知其资金结算情况的结算方式。
(2)见券付款。见券付款用于现券买卖和封闭式回购到期的结算,是指在结算日买方(融券方)通过债券簿记系统得知卖方(融资方)有履行义务所需的足额债券,即向对方划付款项,然后通知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方式。这是一种对买方(融券方)有利的结算方式。
(3)见款付券。见款付券用于现券买卖和封闭式回购到期的结算,是指在结算日卖方(融资方)确认已收到买方(融券方)资金后即通知中央国债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对卖方(融资方)有利的结算方式。
(4)券款对付。券款对付是指在结算日债券与资金同步进行结算并互为结算条件的方式。一般需要债券结算系统和资金划拨清算系统对接,同步办理券和款的结算。券款对付是国际证券结算业公认的标准结算模式,也是我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主流结算方式。
2.我国债券市场的结算制度
(1)银行间市场的结算制度。我国银行间市场的债券结算采用实时全额逐笔结算机制,统一通过中债登的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完成。全额结算,也称为逐笔结算,指每笔结算单独交收,各笔结算之间不得相互抵销。
(2)交易所市场的结算制度。交易所市场的债券清算和结算主要采取的是中央对手方的净额结算机制,由中证登负责债券交易的清算、结算,并作为交易双方共同的对手方提供交收担保。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归纳12:公司法
考点: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公司担保的特殊规定:在议决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5.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6.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1.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1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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