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金融培训/保险培训/投资培训 > 证券从业资格培训 > 证券从业资格培训动态 > 宜宾证券从业资格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宜宾培训网 | 宜宾证券从业资格培训

【动态】宜宾证券从业考试培训咨询电话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10/28 1:46:13 更新时间:2024/10/28 1:46:13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证券从业考试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致力于构建终身教育服务平台,形成多元化、立体化的培训生态体系,助力社会发展,推动人类进步。
  优路教育从一线服务人员到管理层,从产品/教辅资料研发到开展教学,从授课到答疑,从人才培养到就业指导,重庆卓路优达打造咨询+教学+答疑+就业+职业发展规划的服务闭环,为学员提供专业、细致、全面的服务。

师资力量
教研支持,六大教研教学基地保障、专职师资研发教材讲义。
专业的授课、直击考点、讲解精辟。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挂牌上市机构,风雨十二年,专注职业资格考试。
完善的课程体系,紧贴考试大纲,深入把握命题规律;时刻关注考生复习需求,提高考试能力。

行业趋势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财经媒体、全国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
  随着证券业的快速发展,证券机构数量与日俱增,证券人才也成为名副其实的“抢手货”。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教材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与信息披露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教材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与信息披露
一、基金监管
(一)基金监管的含义与作用
1.含义:基金监管是指监管部门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基金市场参与者行为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2.意义: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二)基金监管目标(我国的)
1.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规范基金活动,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降低系统风险;
3.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1.全国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
全国证监会基金监管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行使审批、核准或者注册权;办理基金备案;
对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从事基金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
指导和监督全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活动等。
全国证监会通过内部基金监管部门具体施行基金市场准入监管与日常持续监管:
市场准入监管:对基金从业机构的资格审核,从源头上控制整个行业运作风险。
日常持续监管:一般是对基金从业机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人员从业行为、基金运作各环节的监管。
可以采取的措施:检查、调查取证、限制交易、行政处罚等。
全国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
主要负责对经营所在地在本辖区内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管,并负责对辖区内异地基金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进行日常监管。
2.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
基金业协会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
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实施自律管理,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归纳24:债券交易
考点归纳:债券交易
一、交易所市场的交易流程
交易所市场也叫场内市场,其交易程序都要经证券交易所立法规定,其具体步骤明确而严格。债券的交易程序概括来说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二、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流程
银行间市场的“本币交易系统”为债券交易提供了“询价交易”和“做市商交易”两种方式。在询价交易方式下,交易双方通过询价方式完成了交易要素的确认和成交;在做市商交易方式下,做市商在发出双边报价以后,对手方可直接点击成交。
三、债券登记
债券登记是指债券登记结算机构为债券发行人建立和维护债券持有人名册的行为,也就是证券要素和证券权利的记录和确认。债券登记是确定或变更债券持有人及其权利的法律行为,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相应债券发行和交易过户的核心环节。
四、债券托管
债券托管是指债券投资人基于对债券托管机构的信任,将其所拥有的债券委托托管人进行债权登记、管理和权益监护的行为。当前债券托管市场上总共有三家托管机构,分别是负责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结算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以及负责交易所债券市场托管的全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全国结算公司)。

宜宾证券从业考试培训相关介绍:

宜宾证券从业考试培训
宜宾证券从业资格培训班,宜宾证券从业考试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宜宾证券从业考试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宜宾证券从业资格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