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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珠海证券考试在线辅导培训机构在哪儿 哪家学校比较靠谱

发布时间:2022/11/22 17:49:08 更新时间:2022/11/22 17: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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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创建于200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截止今日,我们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福州、、深圳、长沙、郑州、洛阳、石家庄等全国近二十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加盟合作机构达数百家,教职员工上千人。如今,优路教育已成为建设工程领域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的知名品牌,2018年,公司旗下各品牌培训学生达10余万人次。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师资力量
教研支持,六大教研教学基地保障、专职师资研发教材讲义。
丰富的经验、金融行业工作背景、多年考试跟踪实战。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挂牌上市机构,风雨十二年,专注职业资格考试。
课程设置全面细致,渐进式三大课程体系,适合不同基础及需求的学员。

行业趋势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
  从事证券职业的道关口,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教材知识点:我国的股票类型(按投资主体性质)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教材知识点:全国的股票类型(按投资主体性质)
在全国,按投资主体的不同性质,可将股票划分为全国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等不同类型。
(1)全国股。全国股是指有权代表全国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全国股从资金来源上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现有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所拥有的净资产。第二,现阶段有权代表全国投资的全国部门向新组建的股份公司的投资。第三,经授权代表全国投资的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经济实体性总公司等机构向新组建股份公司的投资。
全国股是国有股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国有股权的另一组成部分是国有法人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国有股权行政管理的专职机构。国有股权可由全国授权投资的机构持有,也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有或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全国委托其他机构或部门持有。国有股股利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督收缴,依法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根据全国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全国股股权可以转让,但转让应符合全国的有关规定。
(2)法人股。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法人持股所形成的也是一种所有权关系,是法人经营自身财产的一种投资行为。法人股股票以法人记名。如果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可称为“国有法人股”。国有法人股属于国有股权。
作为发起人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认购股份时,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其他形式的资产,如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但对其他形式资产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3)社会公众股。社会公众股是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在社会募集方式下,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除了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外,其余部分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全国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强化:比例和金额来源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强化:比例和金额来源
1.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后,应当提取利润的10%计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公司注册资本金额5%~15%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50万的罚款。
4.股票发行数字条件:
(1)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2)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发行社会公众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4)发行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6.债券发行数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7.股票上市的数字条件: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3)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8.债券上市的数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尚未到期的各次发行的各种债券的总发行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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