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证券考试培训班培训大约什么时间,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张家口证券考试培训班培训大约什么时间”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张家口证券考试培训班培训大约什么时间》由张家口优路教育证券从业考试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张家口,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张家口区域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张家口证券考试培训班培训大约什么时间》!
- 学校介绍
-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优路教育一方面持续推进教研院体系建设,成立有十几个专业教研院,并配备教研师资团队近千人,研发及完善数百门课程的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测评体系、服务体系等,出版各类专业图书数百种;另一方面持续推进科技研发,拥有数百人的专业技术团队,申请专利和软著两百多项,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仿真、AI等前沿技术充分应用于教学培训,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
- 师资力量
- 专业的授课、直击考点、讲解精辟。
丰富的经验、金融行业工作背景、多年考试跟踪实战。
- 特色优势
- 班主任、助教、学习管理师全程跟进,监督、答疑、测评、辅导全方面服务,满足您的学习需求。
专业教师教研团队,真正帮助考生高效学习,解决学不会、考不过没技巧、记不住等难题。
- 行业趋势
-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
从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企业等证券相关工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财经媒体、全国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
- 培训学习资料
-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全国证券市场实行中央登记制度,即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全部由全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公司承接,全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存管、清算和登记服务。
全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需经证监会批准)
1.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2.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
3.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5.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红股、股息和利息等)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包括为证券持有人代理投票服务等)
(三)证券登记结算制度
1.证券实名制
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2.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
全国证券结算制度根据货银对付的原则设计。货银对付俗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在交手过程中,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给付证券、证券交付时给付资金。
3.分级结算制度和结算参与人制度
我国证券结算采用分级结算制度:《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是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证券和资金清算交收的主体,并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清算交收结果为投资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归纳5:证券自营
考点:证券自营
1.证券公司的证券自营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2.证券自营业务原始凭证以及有关业务文件、资料、账册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应至少妥善保存20年。
3.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证券自营业务实施下列数字监管:
(1)要求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证券交易所。
(2)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过后的30日内,向全国证监会报送各家会员截止到该日的证券日营业务情况等。
4.存在超比例持仓等问题的证券公司,要向公司注册地证监局书面报告整改计划,在合规的前提下压缩自营规模,并在每月10日前向公司注册地证监局报告。
5.自营业务的规模及比例控制:
(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其中利率互换投资规模以利率互换合约名义本金总额的5%计算。
(2)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
(3)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4)持有一张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报销导致的情形和全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上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0%
7.证券自营业务持仓规模的要求:
(1)证券专营机构负债总额与净资产之比不得超过10:1,证券兼营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发生的负债总额与证券营运资金之比不得超过10:1
(2)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其流动性资产占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