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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昭通有那些证券从业考试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22/1/4 11:57:27 更新时间:2022/1/4 11:57:27
责任编辑:昭通证券从业考试培训招生(中华(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中华会计网校是正保远程教育旗下知名主打品牌网站之一,中华会计网校是目前国内权威、专业的超大型会计远程教育网站,中华会计网校同时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在全国的试点项目。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的网上培训基地,十佳网络教育机构。拥有注册学员数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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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达老师
名师介绍: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称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称资产评估师)、一级建造师。拥有多年的高校从教经历,现就职于北京某大型上市公司,“梦想成真”系列丛书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应试指南》《财务管理冲刺通关必刷8套模拟试卷》《中级财务管理公式大全》及《财务管理》(救命稻草)主编。人送外号:达帅。
讲课重点、难点突出,让考生轻松把握考点,思路清晰,循序渐进,由易及难,复杂问题简单化,抽象复杂的公式生活化、案例化,让学员快速理解并掌握考试内容,达到了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学员印象:
财管达人、严谨不失幽默

名师寄语:
精彩来于努力,成功源自坚持。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属于您的辉煌。
游老师
名师介绍:
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精要版教材》及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精要版教材》主编,“梦想成真”系列丛书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经典题解》及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经典题解》主编。
从1993年开始从事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辅导工作,20余年的辅导经验造就了游老师深厚的理论功底,能将枯燥、抽象的经济法讲解得生动、形象,对考试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应考实战性强,在广大考生中获得极高的声望。

学员印象:
法条百事通、法理清晰。

名师寄语:
既要有决心吃苦,又要有信心成功。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逐章精讲,扫除盲点。
经典班次,专家答疑。
3位名师,3大经典课程,8项超值服务。
课程体系完善,专家答疑助力。
智能教学,浓缩精华。
测评结合,省时高效。
3位名师,6大经典课程,13项超值服务。

行业趋势
  随着证券业的快速发展,证券机构数量与日俱增,证券人才也成为名副其实的“抢手货”。
  从事证券职业的道关口,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

培训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资料下载:法律责任
知识点:法律责任
(一)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法律责任
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三)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四)另立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
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全国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不依照法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公司不依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全国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合并、分立、减资、清算时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1.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八)清算组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清算组违反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九)资产评估、验资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1.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2.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归纳15:基金法
考点:基金法
1.基金管理人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2.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数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2)主要股东从事证券经营等具有较好业绩,最近3年无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
3.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且不低于25%的股东。
4.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数字条件:全为3
5.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10~15年。
6.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随时在首次发行结束一段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后,随时提出赎回申请。
7.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分开,或未实行分账管理的,处5~50万;对直接…处3~30万。
8.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9.向合格投资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转让基金份额的,处违法所得1倍~5倍;没得或不足100万的,处以10~100万;对直接…处3~30万。
10.未经注册登记,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基金的,返所募资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所募资金1%~5%;对直接…处5~50万罚。
11.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未备案的,处以10~30万;对直接…处3~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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