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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乌海二级建造师报名培训详情

发布时间:2023/2/6 10:00:23 更新时间:2023/2/8 11:30:22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为什么选择我们:
1、“业余课程全日制式管理”,每班确保一个班主任,通过严格的过程管理确保学生的出勤率和上课质量,协助任课老师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碰到的各类问题。
2、全职老师为主的授课模式确保了教学质量,配备课程开发小组。
  我们针对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知识结构和命题特点,精心设计教学课程,专业师资队伍和从业人员的指导,以及多年培训经验相结合,帮助学员在短时间内掌握要点、难点,提高学员考试能力。

课程介绍
课程亮点:
1、科学课程体系:合理安排学习课程和周期,用最少的时间达到最佳学习效果。
2、行业老师,授课清晰:经验丰富老师主讲,上课生动不枯燥,讲课突出重要知识点,主次分明,直指考点。
课程优势:
1.复习备考计划及指导
2.赠送高清网络在线/下载听课
3.面授/网络课程学习督促,及问题答疑。

开课安排
课程设置:
录制课程
老师每次授课均会进行现场录制,学员报班过时、缺课、未听懂时均可以视频补课(只须提前预约),解决学员的学习烦恼。
智能题库
题库包含大量测试题,凭借大数据智能记录答题轨迹,收集错题,检索知识点,依据学员做题记录自动生成测评报告。

特色优势
机构特色:
上课时间灵活,循环开课:让你随时可学;
专业讲师亲临面授,重点讲解;
完善的网络服务:网站信息的更新满足你随时了解相关信息;
健全的考试系统:亲身模拟考试系统,精品系统任你做;
配有完善的教学设备,合适的班级人群,既可以确保大家的学习氛围。
班级服务:
1.小优督学智能学习提醒通知;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3答疑通道;
4.专属词点快查智能学习工具;
5.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6.小优自习室云空间畅享学习;
7.纸质邮寄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行业趋势
  证书含金量加大
一系列住建部新规都是为了规范建造师市场的管理,“四库一平台”的启用,将对资质申报、人员挂证、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将产生重要影响。
建造师证书今后是专人专用的证书,对于建筑行业从事的考生来说,含金量是上升的。
  随着2015年“154号文”、2016年“86号文”、“122号文”,“266”号文、2017年年底新“四库一平台”运行……住建部一份份文件的出台,引起了建工圈沸沸争议,其中争议zui大的就是资质调整以及“四库一平台”对建造师价值的影响,而各方有识之士也皆有所论。经过大家对新资质标准的分析,已经基本明了建筑企业对二级建造师需求会持续升高,《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显示企业对建造师人数的要求不减反增,所以国内的二级建造师远远还没有饱和,国内企业对二级建造师的要求会持续升温,建造师市场必将持续火爆。

常见问题
问题:准考证打印时间已过,如何打印或查询准考证信息?
回答:请咨询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
问题:非土建专业可以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吗?
回答:可以,但是一般有工作年限要求: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土建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以上,从事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以上,从事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无学历要求,从事15年)。

学习资料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3门。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制度。
  二建《法律法规》备考要点:行政强制、复议和诉讼制度
摘要: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科目是二建考试两大公共科目之一,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其他相关法律制度三大部分内容。涉及内容多、知识面广,需要记忆的知识点也比较多,而且法规知识点零碎。考生想要提高备考效率就需要梳理好知识架构,按部就班就行复习。
1.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法定程序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行政强制的程序包括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程序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2.行政复议的范围、受理和复议决定
在建设工程实践中,可以申请复议的事项通常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3.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审理程序和判决执行
应当予以受理的行政案件和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案件的审理程序包括:起诉与受理、审理、判决、执行。
4.侵权的赔偿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全国承担赔偿责任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乌海二级建造师培训
乌海二级建造师辅导,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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