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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课程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3/14 11:01:02 更新时间:2024/3/14 11:01:02
责任编辑:保定优路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师资力量雄厚,全部由教材编委、前命题组成员等老师授课。此外,优路教育还拥有自己的教研团队,所有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的考核,专门为学员服务。也正是如此,优路教育的教辅资料和考前点题的质量才能够得到保障。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课程介绍
包含板块
课程导学:课程导学、基础夯实、模块精讲、深度精讲、真题解析、模考解析
内部讲义:内部讲义、课后作业、全真模考卷、历年真题集(名师版)、智能题库。
包含板块:
课程导学、基础夯实、模块精讲、深度精讲、真题解析、模考解析
配套资料:
内部讲义、课后作业、全真模考卷、点睛资料、历年真题集(名师版)、智能题库。

特色优势
考前串讲
重难点知识串讲,压缩教材和考试范围。再次提炼教材内容,并带到具体的单选-多选或案例中,对短板知识、针对性讲解。
章节习题
根据章节重难点情况及预测考点,精选典型真题及高质量模拟题,配套精讲课程进行习题训练,集讲、练、测、评于一体,二次巩固所学,扎实自身基础。

行业趋势
  条件宽松:非工程造价专业,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培训学习资料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施办法:
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第三条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第四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3小时。[1]
第五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第七条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且取得学士学位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1]
第八条符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九条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地确定。
第十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一条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全国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二条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
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并主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行业自律。
第二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共同建立健全注册造价工程师诚信体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或从业标准规范,并指导监督信用评价工作。
第三条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不再予以重新注册;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国际互认和国际交流,以及与港澳台地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工料测量师)的互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实施。
第五条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协助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并可独立开展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编制;
(二)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
(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第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在其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成果上签章。
第七条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保定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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