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培训/工程考试培训/工程师职称评审 > 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 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动态 > 北京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北京培训网 | 北京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动态】北京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机构学费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11/1 10:43:36 更新时间:2024/11/1 10:43:36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优路教育,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公司,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课程介绍
选择科目
土建全科/安装全科/造价基础/土建单科/安装单科。
包含板块:
课程导学、基础夯实、模块精讲、深度精讲、真题解析、模考解析
配套资料:
内部讲义、课后作业、全真模考卷、点睛资料、历年真题集(名师版)、智能题库。

特色优势
把握考试重点,直击考试命脉,完成考前的升华。
临考特训,中公名师带你总结串讲重点考点和历年考题,考前了解考试套路。
习题解析
从做题中巩固学习,了解命题规律,把握一造命题方向。吃透试题和知识点,在训练中掌握和理解。

行业趋势
  造价“员”升级“师”升职加薪双创收。
配备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岗位,按需配备造价工程师;
作为执业门槛,有岗位就需要造价工程师,需求量势必逐步上升。

全国准入类职业资格
二级造价工程师纳入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全国职业资格目录,由“员”变“师”;
顺应行业发展要求,持证上岗成为刚需,等同助理职称,也是评定高一级职称的基础;

报考专业增加
报考条件改变,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人员,也可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
新增报考专业,报考门槛降低,一定程度表明证书缺口大。
  现在全国的经济已经在飞速的发展当中,并且综合国力在整体增强,从基础的设施到、地方的投入也在不断地增加资金的投入。所以就会是的建筑行业的一些用人单位的人数和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如果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那么就需要不断的充实自己。

培训学习资料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
第二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均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拟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命审题工作,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拟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1]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条凡遵守全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1]
(二)取得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其他专业类(门类)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第六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的《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该证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根据《全国建筑法》,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B)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A、2

B、3

C、4

D、5

根据《全国合同法》,不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是(D。

A、债务已经按约定履行

B、合同解除

C、债权债务归于不同的人

D、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北京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北京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北京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北京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北京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北京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