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培训/工程考试培训/工程师职称评审 > 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 东莞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推荐分站:东莞培训网

东莞二级造价工程师辅导中心招生

发布时间:2024/3/13 9:28:51 更新时间:2024/3/13 9:28:51
责任编辑:东莞优路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水平。

课程介绍
“讲练测评”四维教学模式-精讲课历年真题解析全真模考实战
彩色教案、支持离线学习、支持讲义下载、智能题库(每日一练+考点练习+历年真题+模拟试题)、智能学习报告、班级学习排名。
包含板块
课程导学:课程导学、基础夯实、真题解析、模块精讲、深度精讲、预测串讲、押题分析、模考解析
内部讲义:历年真题集(名师版)、课后作业、全真模考卷、内部讲义、考点一本通、点睛资料、智能题库。

特色优势
9项服务
高清课件移动看课学习记录。
考前集训
根据命题趋势及渠道信息,研发集训考点和两套卷,点题结合,提前进行真题演练,并配备专门教师进行现场讲练与传授答题技巧,达到会做题,做对题的学习效果。

行业趋势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对比下来二造与造价员考试制度差别主要在二造属于全国依法设立的全国职业资格,而造价员只是由地方协会通关的水平累考试证书。这样取消再增设一来清理了造价员混乱的考试行情,其次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改革为准入类职业资格,还提高了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综合下来,新增设的二造师证书含金量也要比造价员高出一个档次。
  职位晋升:政策要求必须在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岗位配备造价工程师,市场证书需求大,有证的人将更加抢手。

培训学习资料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分类
【摘要】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整理分享了“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分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分类
(一)按用途分类
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按用途分类,概括起来可以分为7大类18小类。
类,规范工程计价依据:
(1)全国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二类,计算设备数量和工程量的依据:
(2)可行性研究资料。
(3)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和资料。
(4)工程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
第三类,计算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费用的依据:
(5)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
(6)人工单价。
(7)材料预算单价。
(8)机械台班单价。
(9)工程造价信息。
第四类,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依据:
(10)间接费定额。
(11)价格指数。
第五类,计算设备费的依据:
(12)设备价格、运杂费率等。
第六类,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依据:
(13)用地指标。
(14)各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等。
第七类,和计算造价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15)包含在工程造价内的税种、税率。
(16)与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和土地等资源利用政策有关的取费标准。
(17)利率和汇率。
(18)其他计价依据。
(二)按使用对象分类
类,规范建设单位(业主)计价行为的依据:全国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二类,规范建设单位(业主)和承包商双方计价行为的依据:包括全国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和资料;工程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人工单价;材料预算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工程造价信息;间接费定额;设备价格、运杂费率等;包含在工程造价内的税种、税率;利率和汇率;其他计价依据。
(三)现行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按照我国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权限的规定,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标准、定额等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二级造价工程:
总则
条为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维护全国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全国建筑法》和全国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建立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库,促进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信用信息共享。

东莞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报名地址:东莞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东莞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东莞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