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周末培训班查询,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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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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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资深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优路教育是一个正从年轻走向成熟的学校,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让我们共同迎接挑战,超越自我,共创辉煌的明天!
-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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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人群:
有一定造价行业基础、工作忙,学时间点短、自律性强、学习能力高
课程:
学习方法论备考指导
预习考点精讲
基础必做200题(视频解析)
真题解析强化
直播密训模考点题。
属地服务
发挥本属地教研基地优势,全面跟进本地学员专业答疑,提高答疑速度和服务质量。
- 特色优势
- 考前串讲
依据考点范围,结合考试动向,把考点进行分级,剔除偏、难、怪等可考性较小的考点,保留必考、常考等可靠性较大的考点,对其进行归纳总结与讲解剖析。
5类学习资料
2套全真模拟题 电子版讲义。
- 行业趋势
- 条件宽松:非工程造价专业,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1)市场需求大增:新规后要求必须配备造价工程师。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强制要求必须配备证书。
(2)升职必备证书:申报高级职称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
(3)就业方向更广:纳入全国职业资格目录。全国对造价工程师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职业资格目录。
(4)证书供不应求:造价工程师岗位需求大幅度上涨、升职必备证书。
(5)考试热度提升:证书与职称评选挂钩,想升职加薪必考此证,考试热度将短期内快速提升。
(6)适用范围更广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证书认可度更高适用范围更广。
- 培训学习资料
-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按定额的编制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
【摘要】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整理分享了“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按定额的编制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定额的编制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
1、全国统一定额
是由全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各专业工程的生产技术与组织管理情况而编制的、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定额。如《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
2、地区统一定额
按照全国定额分工管理的规定,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编制的、在其管辖的行政区域内执行的定额。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等。
3、行业定额
按照全国定额分工管理的规定,由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情况编制的、只在本行业和相同专业性质使用的定额。如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等。
4、企业定额
由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编制,在本企业使用的定额,如施工企业定额等。
5、补充定额
当现行定额项目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的条款
【摘要】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整理分享了“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的条款”,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的条款
1、合同价款(环球网校造价员频道提供合同价款复习资料)及调整
(1)合同价款(环球网校造价员频道提供合同价款复习资料)。合同价款(环球网校造价员频道提供合同价款复习资料)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合同的计价方式。通用条款中规定了三种可选择的计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的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双方须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承保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可调价格合同。通常用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其计价方式与固定价格合同的计价方式基本相同,只是需要增加可调价的条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在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价款的调整。
2、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而提前给付的一笔款项。工程是否实行预付款,取决于工程性质、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决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并履行。
3、工程量的确认
对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是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应按照价款结算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发包人应按照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5、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报告的递交时限,合同专用条款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