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哪里有权威老师培训,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衡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哪里有权威老师培训”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衡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哪里有权威老师培训》由衡水优路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衡水,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衡水区域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衡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哪里有权威老师培训》!
- 学校介绍
-
优路教育为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是一家专注于工程、教师、医药、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多年来,公司致力于让每一位学员获得更有效、更有价值的学习体验,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革新,融入先进技术研发教学模式,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每位学员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职业循环发展服务体系。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 课程介绍
-
适合人群:
零基础、自律性差、需要班主任1v1辅导、涵盖考试大纲全部内容
课程:学习方法论备考指导、预习考点精讲1V1直播清单计价规范、基础必做200题(视频解析)、真题解析实务小灶班强化、直播密训、模考点题、应试技巧内部培训资料。
适合人群:
有一定造价行业基础、工作忙,学时间点短、自律性强、学习能力高
课程:
学习方法论备考指导
预习考点精讲
基础必做200题(视频解析)
真题解析强化
直播密训模考点题。
- 特色优势
- 考前点题
临考前一周,针对重要的预测考点进行圈划和梳理,对考试要点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在最后一轮的复习时,让学员有针对性的去复习,并在考前秒记考试要点。
直播课程上课通知
章节练习、每日一练、历年真题等。
- 行业趋势
-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对比下来二造与造价员考试制度差别主要在二造属于全国依法设立的全国职业资格,而造价员只是由地方协会通关的水平累考试证书。这样取消再增设一来清理了造价员混乱的考试行情,其次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改革为准入类职业资格,还提高了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综合下来,新增设的二造师证书含金量也要比造价员高出一个档次。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了建设项目建议书和项目经济评价等诸多方向。所以,造价师的执业范围非常的广,涵盖出了造价的知识、招投标等一些施工,以及包含的一些造价内容,再到后的竣工结算,这些都是造价工程师需要负责的内容。并且从事这个行业的时间越久,就会有越好的发展前景,就会越吃香。
当然也会有明确的说明,一个造价师只能接受一个单位的聘请,并且只能为一个单位提供相关的服务。但是目前来看造价工程师的通过率并不高,所以也就成为了一个强手的职业,人数少,市场的需求量也会逐渐的增多,就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
- 培训学习资料
- 二级造价工程:
总则
条为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维护全国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全国建筑法》和全国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建立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库,促进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信用信息共享。
根据《全国建筑法》,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B)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A、2
B、3
C、4
D、5
根据《全国合同法》,不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是(D。
A、债务已经按约定履行
B、合同解除
C、债权债务归于不同的人
D、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