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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淮安二级造价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马上开班

发布时间:2022/6/28 13:46:33 更新时间:2022/6/28 13:46:33
责任编辑:淮安优路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优路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课程介绍
包含板块
课程导学:课程导学、基础夯实、模块精讲、深度精讲、真题解析、模考解析
内部讲义:内部讲义、课后作业、全真模考卷、历年真题集(名师版)、智能题库。
属地服务
发挥本属地教研基地优势,全面跟进本地学员专业答疑,提高答疑速度和服务质量。

特色优势
考前串讲
重难点知识串讲,压缩教材和考试范围。再次提炼教材内容,并带到具体的单选-多选或案例中,对短板知识、针对性讲解。
考前集训
预测热门考点,把握考试重中之重,以题带点,结合标答解析梳理,真正达到“会做题,做对题”的效果。

行业趋势
  条件宽松:非工程造价专业,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那么造价工程师在工程中的地位如何呢?随着建设市场的全面开放,国内已经和国际充分的接轨了,所以说工程造价通过招投标竞争定价将更加的激烈,投资、设计、承包方或造价咨询单位都必须认真考虑运用比较小的投入,取得更大的利润或投资效益。因此,如果企业想要提高竞争力,首要需要具备的条件就是拥有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的工程造价队伍。



从目前把握的国内外资料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是有明显的提高。而且我国目前造价工程师也正在处于紧缺状态。发现造价工程师的身价一路攀升,甚至有很多的企业开出的造价工程师年薪达到10万元以上。

培训学习资料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的条款
【摘要】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整理分享了“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的条款”,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的条款
1、合同价款(环球网校造价员频道提供合同价款复习资料)及调整
(1)合同价款(环球网校造价员频道提供合同价款复习资料)。合同价款(环球网校造价员频道提供合同价款复习资料)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合同的计价方式。通用条款中规定了三种可选择的计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的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双方须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承保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可调价格合同。通常用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其计价方式与固定价格合同的计价方式基本相同,只是需要增加可调价的条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在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价款的调整。
2、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而提前给付的一笔款项。工程是否实行预付款,取决于工程性质、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决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并履行。
3、工程量的确认
对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是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应按照价款结算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发包人应按照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5、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报告的递交时限,合同专用条款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钢材的耐疲劳性
【摘要】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整理分享了“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钢材的耐疲劳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钢材的耐疲劳性
钢材在交变荷载(方向、大小循环变化的力)的反复作用下,往往在应力远小于其抗拉强度时就发生破坏,这种现象称为钢材的疲劳破坏。实验证明,钢材承受的交变应力σ越大,则钢材至断裂时经受的交变应力循环次数N越少,反之越多。当交变应力降低至一定值时,钢材可经受交变应力循环达无限次而不发生疲劳破坏。通常取交变应力循环次数取某一固定值(例如N=107)时试件不发生破坏的应力值σN作为其疲劳极限。在进行疲劳试验时,采用的最小与应力之比ρ叫做疲劳特征值。对于预应力钢筋通常取0.7~0.85,对于非预应力钢筋,通常取0.1~0.8钢材的疲劳破坏一般是由拉应力引起的,首先在局部开始形成细小裂纹,随后由于微裂纹尖端的应力集中而使其逐渐扩大,直至突然发生瞬时疲劳断裂。从断口可以明显地区分出疲劳裂纹扩展区和瞬时断裂区。
一般来说,钢材的抗拉强度高,其疲劳极限也较高。钢材的内部组织结构,成分偏析及其他缺陷是决定其疲劳性能的主要因素。同时,由于疲劳裂纹是在应力集中处形成和发展的,故钢材的截面变化、表面质量及内应力大小等可能造成应力集中的因素都与其疲劳极限有关。例如钢筋焊接接头的卷边和表面微小的腐蚀缺陷,都可使疲劳极限显著降低。当疲劳条件与腐蚀环境同时出现时,可促使局部应力集中的出现,大大增加了疲劳破坏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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