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培训/工程考试培训/工程师职称评审 > 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 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 淮安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淮安培训网 | 淮安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资讯】淮安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培训班新班开班 学校权威可靠吗

发布时间:2024/11/29 10:12:44 更新时间:2024/11/29 10:12:44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淮安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培训班新班开班,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淮安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培训班新班开班”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淮安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培训班新班开班》由淮安优路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淮安,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淮安区域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淮安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培训班新班开班》!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专注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和新职业新技能人才培养19年,全国设立200多家直营分校,提供一/二级建造师、PLC、教资、心理中医、消防安全、硕博成考、财税经管、医卫康养、法律合规等培训服务。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课程介绍
班次
备考导学班、基础精讲班、习题解析班、串讲专题班、模块解读班、考前点题班
配套资料:讲义(电子版)复习指导计划思维导图考前3页纸模考大赛
适合人群:
学习基础薄弱但自己可以规划出时间学习的考生。
适合人群:
有一定造价行业基础、工作忙,学时间点短、自律性强、学习能力高
课程:
学习方法论备考指导
预习考点精讲
基础必做200题(视频解析)
真题解析强化
直播密训模考点题。

特色优势
属地教研专业答疑服务
属地教研对本地学员集中专业答疑疑难问题有问即答,总结高频易错点结合学员基础,分层定制复习规划。
材料与习题结合,使考生能够学以致用,夯实专业基础,实现自身对各科目的掌握能力全面提升。
总结考点和考试规律,有效复习,在做题中吃透知识点。

行业趋势
  造价“员”升级“师”升职加薪双创收。
配备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岗位,按需配备造价工程师;
作为执业门槛,有岗位就需要造价工程师,需求量势必逐步上升。

全国准入类职业资格
二级造价工程师纳入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全国职业资格目录,由“员”变“师”;
顺应行业发展要求,持证上岗成为刚需,等同助理职称,也是评定高一级职称的基础;

报考专业增加
报考条件改变,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人员,也可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
新增报考专业,报考门槛降低,一定程度表明证书缺口大。
  现在全国的经济已经在飞速的发展当中,并且综合国力在整体增强,从基础的设施到、地方的投入也在不断地增加资金的投入。所以就会是的建筑行业的一些用人单位的人数和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如果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那么就需要不断的充实自己。

培训学习资料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条凡遵守全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其他专业类(门类)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注册:
条全国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二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准予注册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发放《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二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淮安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