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机构辅导班怎么样,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荆州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机构辅导班怎么样”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荆州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机构辅导班怎么样》由荆州优路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荆州,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荆州区域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荆州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机构辅导班怎么样》!
- 学校介绍
-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水平。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 课程介绍
-
适合人群:
工程行业小白学员、造价基础技能薄弱、造价从“0”开始私教学习
课程:学习方法论备考指导
预习考点、精讲1V1直播、清单计价规范造价基础实训
基础必做200题强化、实训课程
真题解析、实务小灶班强化
直播密训、模考点题、应试技巧、内部培训资料。
属地服务
发挥本属地教研基地优势,全面跟进本地学员专业答疑,提高答疑速度和服务质量。
- 特色优势
- 基础预习
剖析历年考试概况与命题方向,重点解读重难易错知识,专题化剖析高分值章节,帮助学员预知学习重点与方向。
考前串讲
依据考点范围,结合考试动向,把考点进行分级,剔除偏、难、怪等可考性较小的考点,保留必考、常考等可靠性较大的考点,对其进行归纳总结与讲解剖析。
- 行业趋势
- 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对比下来二造与造价员考试制度差别主要在二造属于全国依法设立的全国职业资格,而造价员只是由地方协会通关的水平累考试证书。这样取消再增设一来清理了造价员混乱的考试行情,其次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改革为准入类职业资格,还提高了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综合下来,新增设的二造师证书含金量也要比造价员高出一个档次。
- 培训学习资料
-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钢材的防锈与防火
【摘要】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整理分享了“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钢材的防锈与防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钢材的防锈与防火
(一)钢材的防锈
当钢材表面与环境介质发生各种形式的化学作用时,就可能遭到腐蚀。例如,因与O2、SO2、H2S等腐蚀性气体作用而被氧化。当环境潮湿或与含有电解质的溶液接触时,则可能因形成微电池效应而遭电化学腐蚀。
腐蚀的结果是:在钢材(环球网校造价员频道提供钢材复习资料)表面形成疏松的氧化物,或称为生锈。一般说来,钢材(环球网校造价员频道提供钢材复习资料)的锈蚀有危害,可降低钢材的性能,使钢结构断面减小,因而承载能力降低,甚至由于局部腐蚀引发应力集中,导致钢结构突然破坏,造成严重的后果。
防止钢材锈蚀的方法通常是采用表面刷防锈漆。常用底漆有红丹、环氧富锌漆、铁红环氧漆等;面漆有灰铅油、醇酸磁漆、酚醛磁漆等。薄壁钢材可热浸镀锌或镀锌后加涂塑料涂层,这种方法防锈效果好,但造价高。
埋于混凝土中的钢筋具有一层碱性保护膜,故在碱性介质中不致锈蚀。但氯等卤素离子可加速锈蚀反应,甚至破坏保护膜,造成锈蚀迅速发展。因此,混凝土配筋的防锈措施应考虑:限制水灰比和水泥用量,限制氯盐外加剂的使用,采取措施保证混凝土的密实性,还可以采用掺加防锈剂(如重铬酸盐等)的方法。
(二)钢材的防火
钢材的防锈已广为人知,但对钢材,特别是钢结构的防火,却常引起常识上的疏忽。实际上,尽管钢结构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尤其是有很高的强度,但在高温时,却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裸露的、未作表面防火处理的钢结构,耐火极限仅15min左右。在温升500℃的环境下,强度迅速降低,甚至会迅速塌垮。因此,对于钢结构,尤其是有可能经历高温环境的钢结构,需要作必要的防火处理,主要的方法是在其表面上涂敷防火涂料。一般采用分层喷涂工艺制作涂层,局部修补时,可用手工抹涂或刮涂。
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师是由原全国造价员取消后,新增的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建办人〔2016〕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应停止开展与造价员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造价员资格名义开展培训活动。